保险管炸开了合格吗?
如题, 在故障测试中3.6x10mm(按IEC 60127-3认证)保险管炸开了. 单就分断能力而言, 按60127-1 clause 9.3.2的说法, 下列三种情形都认为分断能力不够: 起火、永久拉弧、炸裂.但现在保险管外有包热缩套管, 不知是Pass还是Faill, Fail的话如何改善, 请兄弟们不吝赐教!
如果我换成保险电阻呢,是比保险管更好还是更差? 应该是合格,保险丝起作用了嘛 对于保险丝炸开的情况,一直以来有点争论,在以前的时候,UL、TUV的工程师都认为如果包了热缩套管并在测试的过程中没有玻璃碎片飞出,应该判为合格,大概05年左右UL工程师(几个office要求都一样)认为使用玻璃管的保险丝炸开就认为不合格,他们的观点是玻璃碎片可能对维修人员造成伤害!
解决方法,选择适当分断能力的保险丝,或尝试一下陶瓷管的保险丝。 可是我用陶瓷管的炸開了, ul的認為也不合格, 后來只有改為20mm的分断能力好一點沒有炸開才過. 引用第3楼faige2006于2007-10-31 09:31发表的:
可是我用陶瓷管的炸開了, ul的認為也不合格, 后來只有改為20mm的分断能力好一點沒有炸開才過.
那是因为你选择分断能力太小啦,一般情况下,陶瓷管的不会砸开的! 引用第2楼kevin1946于2007-10-31 09:17发表的:
对于保险丝炸开的情况,一直以来有点争论,在以前的时候,UL、TUV的工程师都认为如果包了热缩套管并在测试的过程中没有玻璃碎片飞出,应该判为合格,大概05年左右UL工程师(几个office要求都一样)认为使用玻璃管的保险丝炸开就认为不合格,他们的观点是玻璃碎片可能对维修人员造成伤害!
解决方法,选择适当分断能力的保险丝,或尝试一下陶瓷管的保险丝。
多谢kevin1946的解答, 建议版主加分!
若加了热缩套管,外壳亦无开孔,UL工程师也认为会伤害维修人员吗?
现在TUV有种说法,是标准里如果有weak part的条文,就可以用重测3次来通过,若没有则须换陶瓷管等分断能力更强的保险丝. 于是60950中可接受, 60065中不可接受. 但是60065 clause 4.3最后一段也提到了类似的(复测2次)做法。
如果将分断能力不够的玻璃管保险丝当成weak part, 复测3次,都能有效切断电源,热缩套管不被炸开,市电不跳闸,这样算不算通过? 对于这个问题,我确实问过UL的工程师,他告诉我曾经出过这样的事情,维修人员在更改换炸裂的保险丝时,玻璃碎片扎伤了手指,而这种危害也不方便用警告语句来提醒维修人员! 這個問題,我記得申請歐規認證時,保險管炸開是沒關係的(適用於IEC60950-1與EN60950-1),只要測試後的狀況符合標準要求即可。
但申請UL時,UL的PAG內有提到是不行的。
(不好意思,PAG的資料還要再查) 保险管的外面加个套管就可以了啊 我也測試過炸開的狀況,witness的工程師告知炸開後,對維修人員有危害,所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