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ynujl 于 2015-3-10 14:07 编辑
1一、调整认证范围EPA考虑在后面的更新中将一部分灯列入能源之星的认证范围,包括带有无线连接/控制,颜色可变以及无电极感应驱动的荧光灯。V2.0草稿第一版包括了可变色灯泡和带有无线连接/控制灯泡的测试和认证的要求。二、与灯具版V2.0草稿标准相结合1、显色性指数:以R9作为评判指标,分析显示82%通过认证的灯R9>0。2、启动时间:从1秒减少到500毫秒,约95%通过认证的灯都可以满足这一要求。3、上升时间:改为60秒或者少于所有的荧光灯产品,89%通过认证的荧光灯泡满足这一要求。4、色温。 同时EPA将参考DOE测试程序,并用于能源之星的认证。更新了额定寿命以及额定光通量的要求,并且为了确保与DOE以及FTC之间报告中测试数据的一致性,EPA将从这份草稿中将去除光通量、流明维持率以及光效的允差。 http://www.energystar.gov/products/spec/sites/products/files/ EPA针对灯具类产品的能源之星V2.0版标准规范的修订及反馈 https://www.energystar.gov/products/spec/luminaires_specification_version_2_0_pd [导读]EPA正在开展针对灯具类产品的V2.0版标准规范的修订以并寻求各相关方对于标准规范及范围潜在变化的反馈。并鼓励各相关方结合V1.2的标准对这次的标准升级提出宝贵意见,这将为新标准提出很好的参考点。 EPA正在开展针对灯具类产品的V2.0版标准规范的修订以并寻求各相关方对于标准规范及范围潜在变化的反馈。并鼓励各相关方结合V1.2的标准对这次的标准升级提出宝贵意见,这将为新标准提出很好的参考点。 此次讨论的变化主要有如下几点: ①精简要求、测试和认证:
通过调查及数据分析,以下这些标准要求项目目前正在考虑修改或移除:
色均匀性:由于不同的测试实验室之间对于色均匀性的测量灵敏度和测试结果一致性很难保证,EPA正在考虑修改色均匀度的要求即色度的偏差小于CIE1976平均点0.006的范围内而且只看该区域范围内的结果。这将于能源之星光源标准的要求保持一致。
启动时间:由于启动时间的通过率较高,随着整流器和驱动性能的发展,能源之星可能不再需要将启动时间的要求纳入标准中。
电流波峰系数(CCF):早期由于限制CCF可以使气体放电灯拥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当今电子整流器已经发展到可以提供足够低的CCF,所以能源之星可能不再需要将CCF的要求纳入标准中了。
区域流明密度:由于现有标准中对于某些灯具产品的区域流明密度要求已经显得不合适了,所以EPA正在搜集各相关方的反馈以便对下列类别的灯具的区域流明密度要求做出调整:橱柜灯、暗槽灯、非对称的筒灯、轨道灯 ②系列覆盖:
由于相关方希望系列产品能将光效和流明维持率最坏(功率/光效最大)的方向性LED灯具作为主测型号以减少测试费用,
EPA正在考虑简化测试程序,对于基本结构和功能相同、仅功率和光通量不同的系列覆盖产品只测试积分球数据。 ③能效要求的变化,以下类别的灯具性能和能效要求可能需要重新评估:
嵌入式筒灯:超过一半已经通过认证的嵌入式筒灯和超过94%已经通过认证的LED筒灯改装套件的表现比最低性能和能效要求至少高出20%。
射灯:超过83%通过认证的产品的光效都大于50lm/W,当前的要求是35lm/W。
景观照明:97%的环境照明灯具光效大于55lm/W,当前的要求是45lm/W。
橱柜灯:88%通过认证的产品光效都大于45lm/W,当前的要求是29lm/W,而超过52%的通过认证产品光效可以达到65lm/W或者更高。
户外走廊壁灯:90%的产品可以达到15lm/W大于最低的要求。
EPA正在考虑提高以上类别灯具的性能和能效要求,以满足现阶段的发展。 ④产品种类范围的变化在检查认证产品范围的时候,EPA将确定一些新加入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类别。
1、有望新加入的产品类别如下:
可能会增加其他方向性和非方向性灯具的额外改装部件,目前只有筒灯
外形变化为非圆形的筒灯和轨道灯的灯具
具有控制和通讯功能的灯具,例如颜色可调的或被连接控制的灯具
2、取消不带光源的灯具,以前不带光源的灯具可以申请能源之星
3、随着LED的发展,增加光源替换的灵活性:当LED变成更加主流的照明方式,光源嵌入灯具的方式变得多样化,有一些方法在V1.0中没有被考虑进来。
4、改善光源替换的专用插头(灯座)以增加光源替换的灵活性。 ⑤利用已获得能源之星认证的光源简化灯具认证的测试项目:
在光源通过能源之星认证的情况下,利用LM-82的测试标准,在温升测试的时候如果光源的温度不超过之前认证时候的温度,
就可以认为其在灯具中的表现和使用寿命是符合要求的。从而可以参考光源认证时候的测试数据,简化灯具认证,节约认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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