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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标准产品] III类结构检测方法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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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2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III类结构,如果不能符合22.26的要求,我会将其视为带电部件进行第8章及相关各章的检测,如果能通过,则判合格。
$ }9 j; F6 ^9 C* N以前都是这样做。
; M+ I5 q7 ?, I这样做对吗?
1 \6 K: C% V7 c+ D! {/ G大家是怎样做的?
0 ^) x! T5 P3 o我现在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沙发
发表于 2011-10-1 21:48 | 只看该作者
还真的蛮复杂,不太易说清,只能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r- K7 a  v8 b7 b$ q     据此将其视为带电部件不合适,因为它与带电部件的绝缘可能符合基本绝缘要求;如果绝缘不符合基本绝缘要求,与外壳之间又不符合加强绝缘要求但符合附加绝缘要求,判什么条款不合格呢?
; M' s; B/ n9 p" j0 ~     可以根据设计意图判定,尽可能减小不合格项数量,尽可能使不合格处成为整改处。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5:47 | 只看该作者
炮兄长假都不休息啊?
; W7 i5 `' [/ ^6 o: s# t9 `
, M4 t# L1 X  q/ Y: z8 }我是对标准中
5 |5 i2 c; k- S0 a4 s$ w& [  }: G  l$ M+ Y, f) G9 {3 o/ {
将其视为带电部件进行防触电防护后能通过第8章及相关各章的检测都不能判合格。
3 B8 j: |4 G0 v7 B- k8 Y0 R, P* Q; ^: Z/ \" r4 C
感到不解。
地板
发表于 2011-10-2 16:1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该部分不符合III类结构要求,但视其为非III类结构时,如果符合标准要求,则器具应视为合格,这时条款22.26的要求就不适用。
5#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6:2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3楼山炮于2011-10-02 16:12发表的  :
2 V7 R' G7 b  u" @: a" t如果该部分不符合III类结构要求,但视其为非III类结构时,如果符合标准要求,则器具应视为合格,这时条款22.26的要求就不适用。
我以前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 e+ c8 p6 o, d% Q' T但是现在看标准,发现不对头。
6#
发表于 2011-10-2 16:23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发现?那里不对?
7#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7:27 | 只看该作者
III类结构的定义中只涉及到了电源、电压,没有涉及到结构。# e8 ?; i" }. t% R8 X
是III类结构就应按22.26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判其是否合格。再返过头来推翻其定义?  D8 S( @8 Y( z4 V
/ P- i3 s" G8 b' a8 X6 T
我也认为这样理解标准太机械太死板。7 r0 S8 c2 z9 [+ J3 E
/ B) X! ]4 s8 G' j' S
可是,再看“5.15如果器具带有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则按对I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是否合格。”显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 a& M( q- M" G9 O
+ P8 I/ ~# n2 R- d  @/ ?9 C( X, |也许是因为人们对低压电子元件容易失去警惕,因而出现问题才有此规定?3 _% d$ X* Y" a( `$ s- r- q* }
可是这样也有说不通的地方,还存在其它问题。
8#
发表于 2011-10-2 23:30 | 只看该作者
没什么问题呀,如果该部分不属于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自然就不属于III类结构,如果以非III类结构对其进行考核能符合标准要求,就不应将该部分视为III类结构,更不应以条款22.26判其不合格。
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 07:42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该部分确实属于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完全符合III类结构的定义。
10#
发表于 2011-10-3 08:39 | 只看该作者
那这类部件与易触及部件绝缘考核就要按双保护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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