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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标准产品] III类结构检测方法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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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III类结构,如果不能符合22.26的要求,我会将其视为带电部件进行第8章及相关各章的检测,如果能通过,则判合格。3 A4 l5 H/ I. ]7 ^
以前都是这样做。7 _8 [# U' T( G" d2 G  w# n2 R
这样做对吗?- c. B: v5 i. h4 ^. m) c( h9 D
大家是怎样做的?
, K  y' w' ?3 b, L% G! n我现在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发表于 2011-10-1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的蛮复杂,不太易说清,只能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y8 k0 H, W5 X/ ?  a) R" M     据此将其视为带电部件不合适,因为它与带电部件的绝缘可能符合基本绝缘要求;如果绝缘不符合基本绝缘要求,与外壳之间又不符合加强绝缘要求但符合附加绝缘要求,判什么条款不合格呢?. w1 W& \3 x/ }3 G2 B& ]9 Q9 F
     可以根据设计意图判定,尽可能减小不合格项数量,尽可能使不合格处成为整改处。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炮兄长假都不休息啊?" A# G1 B$ [+ y
! O1 L0 E% B0 o1 _" p: r5 Y
我是对标准中
% \$ t. c  {# Y# i4 C, H6 a) }
2 w; D1 N" x; h, B  t7 h将其视为带电部件进行防触电防护后能通过第8章及相关各章的检测都不能判合格。0 L& k( l. g4 k5 o5 f% Q) G
1 `5 x) }* U. J7 j2 c6 k
感到不解。
发表于 2011-10-2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该部分不符合III类结构要求,但视其为非III类结构时,如果符合标准要求,则器具应视为合格,这时条款22.26的要求就不适用。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3楼山炮于2011-10-02 16:12发表的  :' P" v( X9 Q# \
如果该部分不符合III类结构要求,但视其为非III类结构时,如果符合标准要求,则器具应视为合格,这时条款22.26的要求就不适用。
我以前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I& p4 F' k8 Z7 f
但是现在看标准,发现不对头。
发表于 2011-10-2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发现?那里不对?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III类结构的定义中只涉及到了电源、电压,没有涉及到结构。% @, t- y# C; v6 m/ N  ~( }; J
是III类结构就应按22.26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判其是否合格。再返过头来推翻其定义?
/ d, V+ M  ^- Z7 p8 F+ j# m2 A# B
' c$ H9 i/ P% q" J! B/ g我也认为这样理解标准太机械太死板。
' N+ a1 v* h$ J: |
2 L* d# b1 T3 D8 w" T可是,再看“5.15如果器具带有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则按对III类结构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是否合格。”显然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 n& \6 U) }9 [: x9 T/ {5 O9 f7 O
1 ?) P) y4 h& ]8 ^/ C* U8 d也许是因为人们对低压电子元件容易失去警惕,因而出现问题才有此规定?
' H) p2 e: A, h9 Z8 K可是这样也有说不通的地方,还存在其它问题。
发表于 2011-10-2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问题呀,如果该部分不属于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自然就不属于III类结构,如果以非III类结构对其进行考核能符合标准要求,就不应将该部分视为III类结构,更不应以条款22.26判其不合格。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该部分确实属于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完全符合III类结构的定义。
发表于 2011-10-3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这类部件与易触及部件绝缘考核就要按双保护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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