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欧洲议会批准自2015年秋季起禁止在纽扣电池中使用汞,并在2016年1月31日前逐步淘汰目前对无绳电动工具中使用的镉电池和蓄电池的豁免。这些变化将依据对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做出修订的新法规执行。 2013年4月,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已有计划在某些电池产品中禁用镉和汞的意向。同时,欧洲议会投票赞成了该提议,禁止在纽扣电池中使用汞,禁止在电动工具和其他电器中使用的充电电池中禁止使用镉。 目前实施的欧盟电池指令允许镍镉电池在某些产品类别,如紧急报警系统(包括应急灯)、医疗设备或无绳电动工具的使用,尽管一般在便携电池和蓄电池中镉的限定含量为0.002%。新规生效后,这种电池的使用将进一步限制在紧急系统和应急灯以及医疗设备中。 除了收紧镉的禁令外,欧洲议会保持其消除废水和环境中的汞的政策,包括禁止在纽扣电池中使用汞。这些电池通常用于小型电子设备如手表、玩具和遥控器。拟议的新规则对纽扣电池中汞的限制将与目前电池指令中汞限制含量0.0005 %保持一致。 新规生效后,相关电池和蓄电池可以继续售卖直至库存消耗完毕。 详情参见:http://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news-room/content/20131004IPR21519/html/MEPs-ban-cadmium-from-power-tool-batteries-and-mercury-from-button-cells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