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找回密码
 注册安规
安规论坛 | 仪器设备 | 求职招聘 | 国家标准 公告 | 教程 | 家电 | 灯具 | 环保 | ITAV 签到 充值 在线 打卡 设备 好友| 帖子| 空间| 日志| 相册
IP淋雨机 | 证书查询 | 规范下载 | 资质查询 招聘 | 考试 | 线缆 | 玩具 | 标准 | 综 合 红包 邮箱 打卡 工资 禁言 分享| 记录| 道具| 勋章| 任务
水平垂直燃烧机 | 针焰 | 灼热丝 | 漏电起痕
IP防水防尘设备|拉力机|恒温恒湿|标准试验指
灯头量规|插头量规|静风烤箱|电池设备|球压
万年历 | 距元旦节还有
自2007年5月10日,安规网已运行
IP淋雨设备| 恒温恒湿箱| 拉力机| 医疗检测设备沙特Saber 埃及COI 中东GCC|CoC直接发证机构水平垂直燃烧机|灼热丝|针焰试验机|漏电起痕试验机
灯头量规|试验指|插头插座量规|灯具检测设备耐划痕试验机|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箱 | 耦合器设备广东安规-原厂生产-满足标准-审核无忧
查看: 995|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业内新闻] 加拿大官方要求于2012年制造、进口或使用中产品需通报所含之塑化剂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2 08: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摘要, E& Y& A) [7 F: p
2013年7月13日,加拿大公报宣布最新通报政策,对象是产品所含之塑化剂。共32项塑化剂被点名。若于2012年间生产、进口或是大量使用含有塑化剂之产品,将依照塑化剂于产品中之浓度以及总体塑化剂使用量来决定厂商是否需要进行通报。- x- S8 W+ M2 [
6 H2 l6 s0 f0 x, D9 x
背景
& @, |  m: t8 Y" ~自2012年,加拿大环保部门为了评估产品有害物的毒性以及危害程度,陆续要求产品製造、进口或使用单位对产品内含的危害物进行”事后通报”,以进行整体性评估。于2012年亦提出DSL(Domestic Substance List)清单,针对2700项化学物质要求进行2011年间的”事后通报”。于规定中化学物质被分成数个类别,依据类别及生产或进口的总数量皆有不同的要求通报资讯。
$ P" v* ?3 a0 R+ B0 m5 ^! u! {, @* g. c# Q
法规名称
+ V5 i4 u( ~6 P0 ]# d规定内容:需要进行通报的情况为: A) 厂商若于2012年间製造之产品含有表一所列之塑化剂,其塑化剂总重大于100kg,且产品中塑化剂的含量大于0.001%的重量百分比 B) 厂商若于2012年间进口产品中含有表一所列之塑化剂,其塑化剂总重大于100kg,且产品中塑化剂的含量大于0.001%的重量百分比,产品亦符合下列任一情形 1) 刻意被6岁以下的儿童使用 2) 刻意接触到人的黏膜(例:胃肠黏膜) 3) 刻意接触到食物或饮料,除非接触的部位是玻璃,不锈钢或陶瓷所组成 4) 化妆品或照护产品的包装材料 5) 在使用过程中刻意释放物质,且可能为人体所吸收或皮肤接触 6) 衣服或鞋子 7) 住宅用的家具或摆饰,且包含于纺织品中 8) 住宅用的塑胶地板 9) 家用的电子设备 C) 厂商若于2012年间使用的产品或混合物中含有表一所列之塑化剂,其塑化剂总重大于1000kg,且产品中塑化剂的含量大于0.001%的重量百分比,目的是用来製造产品或半成品。
! e3 x7 f5 H& g! F( J+ f+ |) g& O" C0 w( g6 o
规定的32项塑化剂清单如下: / |; [9 s1 Y4 \
) n$ f# z) \- q2 p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安规

x
沙发
发表于 2013-9-2 09:40 | 只看该作者
蛮少客户涉及到去往加拿大的产品2 T, J" D& q: O( O
一般欧洲会多一些
板凳
发表于 2013-9-2 22:3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侠们
地板
发表于 2013-9-3 11:0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出加拿大的玩具都是按美国标准测试的。
5#
发表于 2013-9-3 13:52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也開始嚴格起來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安规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安规网为您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QQ|关于安规|小黑屋|安规QQ群|Archiver|手机版|安规网 ( 粤ICP13023453-10 )

GMT+8, 2024-11-23 01:34 , Processed in 0.07227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广东安规赞助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