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生效日期为2012年7月1日 根据韩国知识经济部(MKE)和韩国通讯委员会(KCC)的联合声明,韩国的KC认证将按监管领域分成安全和EMC两个独立的部分,MKE负责电子电器和广播通讯产品的安全认证,KCC负责电子电器和广播通讯产品的EMC认证。 新法规生效日期为2012-07-01 针对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的KC认证,新的法规将会带来以下变化: 1. 2012-07-01前只需要申请一份KC证书(安全+EMC);新规定后需要申请安全KC和 EMCKCC 两份证书 2. 2012-07-01 前申请的KC证书,KC标志下只需要标上KC证书号;新规定后获得证书的产品需要在KC标志下打上KC和KCC证书号 3. 安全测试在安全认可实验室进行测试并申请KC证书;EMC测试需要在认可实验室进行测试,并在RRA进行登记,获得KCC证书 在2012-07-01日前获得KC证书的产品,认证号码和标签标记方法维持不变。 根据新法规则修订,安全KC管理法根据电子电器产品的危害性把管理目录分成以下3种级别: 强制安全认证对象(53种)------ 危害性较高的产品: A6 i; r$ D9 T
自律安全认证对象(68种)-------- 危害性相对较低的产品! |4 }( _6 V, M- ]/ `
供应商符合性确认对象(33种)-------- 危害性较低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