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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加入鑫宝龙健身会所的单据 环球网青岛频道7月11日讯(见习记者 王振)2011年11月,青岛的周女士以老会员的身份续费加入鑫宝龙健身会所,时效一年。今年7月份,周女士去健身时意外发现会员卡使用期限在客户管理系统中被无故缩短了半年多,前后3次找健身会所协商却一直未收到答复。 w5 b# t- o: k9 e. k% X4 U
会员有效期无故缩短半年多
- w5 ~5 j+ t2 G8 U6 F% v 家在青岛的周女士是一名80后,和很多女士一样,她也喜欢健身。2010年11月份,周女士加入了一家名为鑫宝龙的健身会所,会员期限为一年。这家健身会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青峰路上。一年会期到期后,周女士感觉这家健身会所价格便宜且离自己的家比较近,于是决定续费一年,会员有效期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11月。从周女士提供的收费单据上,记者确实看到周女士缴纳了一年的衣柜使用费。. j* Q, g) s* t0 L/ X
然而,今年7月初的时候,周女士再次来到鑫宝龙健身会所健身,无意中在前台的电脑上发现自己的会期变成了“到2012年4月截止”,比原定的少了半年多。会员卡“超期”后,周女士不知道自己以后再来健身是否受影响,也想知道究竟为什么自己的会员卡被无缘无故缩短半年。0 A# C p) i5 t
顾客跑三趟没要到说法2 {) Z* P7 f+ {, k$ p; ]% D
日前,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联系到周女士,从她提供的收费单据上,记者确实看到她已经缴纳了2011年至2012年,为期一年的衣柜使用费。周女士告诉记者,为了会员卡日期缩短的事,自己前前后后找了鑫宝龙健身会所三次,对方都没有给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复。7 M" g+ o$ ~0 l0 u* m
“事发当时,我就问为什么会期缩短半年,他们健身会所的前台和经理都说不出所以然来。”周女士回忆道,当时经理让她先回去,承诺调查清楚后会给她答复,但之后就再没有音讯。“我左等右等没有回信,只好自己再去找。”周女士说,没想到第二次去差点被经理打了,事情也没有解决,然后周女士就回家了。! S; M2 C S- h4 Y- x& N. x
光顾了将近两年的健身会所对自己的服务态度如此冷漠,让周女士大为不满,她认为,自己再也不能以愉悦的心情到这里健身了,所以周女士就第三次去健身会所,以退费为目的去的。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漫长等待,周女士终于见到鑫宝龙健身会所的经理,当时经理说查一下入会单据,确认后可以退费,并说第二天会电话联系周女士。然而,第二天周女士同样没有收到来自鑫宝龙健身会所的回复。, n/ m0 B& M8 ^# W8 N( D
未解释会期缩短原因 称可退剩余会费
' p% W$ w6 ^# e6 W% \0 J 记者电话采访了鑫宝龙健身会所,鑫宝龙前台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不管周女士的会员卡怎么样,只要有单据就不妨碍会员卡的正常使用。对于周女士所反映的缩短会员期的情况,工作人员说,“只要没影响她(周女士)的会员权益就行”。$ z: r3 v4 N5 r
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了周女士所说的鑫宝龙健身会所的高经理。这名高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不是经理,是负责维修设备的。”至于会员周女士的会员卡有效期限缩短半年一事,该高姓负责人并未多说。对于记者咨询的健身会所是否和周女士回复沟通过,该高姓负责人只是告诉记者“可以让周女士亲自来一趟,我们可以退给周女士剩下半年的费用。”随后匆匆挂断了电话。
$ w% F: M+ E0 C7 t 律师:按合同约定执行 可走司法途径" Y9 z1 @$ D8 I; _+ I! m
记者联系上了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张需聪律师。张律师表示,事情应当按照当初周女士和健身会所的合同约定进行执行。对于鑫宝龙健身会所给出的赔偿答复,健身会所既然承诺了,应当履行承诺。张律师建议,周女士多和鑫宝龙健身会所联系下,实在不行可以走司法途径,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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