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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中国烹饪协会联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宣称代表行业诉求、对工商部门整治餐饮业霸王条款予以抵触的时候,一些餐饮企业、行业协会则已经付诸行动进行了整改。今天上午,对“霸王条款”发起宣战的北京市工商局称,“餐饮企业‘霸王条款’整改1个月效果明显,许多餐饮企业均表示理解和认可”。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餐饮企业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规范监管,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企业存在“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据企业违法情况实施处罚。
a6 ]2 |* J( H: H v9 t# C 部分企业删除“霸王条款” * d. _# u3 {2 w
去年12月9日,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包括“禁止自带酒水”、“设包间最低消费”、“餐具收费”、“减少订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等,并提示餐饮企业开展为期1个月的自查自纠。
/ f m% `! E1 o) \' ~5 P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表示,1个月来,工商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重点走访等形式,在簋街、南锣鼓巷等餐饮集中区域,对6种“霸王条款”逐项进行详细解读,一些餐饮企业主动删除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以及“责任自负”或“概不负责”等表述,将“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改为在店堂明示,或事前明确提示“既提供免费餐具,也提供包装好的收费餐具,消费者可自行选择”。 / |- n$ n4 a4 I) I! A- L; Y! l& L
昌平区私个协、昌平区工商联、昌平区饮食服务修理旅店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昌平区餐饮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倡导区内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使用“霸王条款”,40家餐饮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了《公约》。
* g v; r8 o$ T 一些企业理解有偏差 % w3 `- q9 ~$ M3 k% w+ H: U
“有部分餐饮企业对这6种‘霸王条款’的理解还有偏差”,市工商局表示,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工商部门监管格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对“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进行查处,其中格式条款主要体现为书面形式。而对于不涉及“霸王条款”的餐饮企业对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自主定价的行为,不在规范的范围内。 ! x, g- H5 a v6 r
在具体条款方面,对于消费者“减少订席不提前通知收全款”,工商部门重在规制餐饮企业超过合理限度收取高额违约金的问题,而并非禁止餐饮企业收取实际损失的费用和违约金;对于“物品丢失,概不负责”条款,重在治理餐饮企业不加区分地笼统免除自身安全保障责任,而并非要求餐饮企业必须承担消费者物品丢失的全部责任;对于“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条款,核心在于禁止餐饮企业剥夺消费者的投诉权利,而并非鼓励消费者就餐时自带食品;对于“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条款,在于规范只提供收费餐具的餐饮企业,如餐饮企业既提供消毒好的免费餐具,又提供包装好的收费消毒餐具,并且已经以店堂告示等方式明示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使用哪种餐具,则不属于违法。 1 {1 Q* l- I1 a& O# x
整治“霸王”为何引发地震 , x4 x J0 A2 ?9 O3 y5 e7 [
为何这次整治霸王条款,餐饮行业的反应会这么激烈?首先是“利”字作怪,北京市消协调查发现,全市63家餐饮企业提供的酒水往往高于市场价格的1至3倍甚至更多。如果消费者都自带酒水了,这损失不小。其次,不少餐饮业慨叹此次整治是“寒冬里泼冷水”,自从严控三公消费后,餐饮业生意惨淡,需要的是支持和鼓励,不能阻碍其发展。 . _ O5 `$ A# Q2 s
再看行业协会。“护犊”、主导垄断……近年来,行业协会屡屡被质疑成为利益集团代言人。其实这与行业协会本身“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性质是分不开的。记者了解到,一些餐饮企业明明赞同废除“霸王条款”或是已经纠正,却因为迫于行业协会的强势而不敢出声,似乎一有支持举动就成了行业“叛徒”。
+ [- Z- }, N3 C9 K$ o9 O2 W/ n 值得注意的是,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1月2日表示,争取到2015年底前全面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同时民政部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考虑建立社会组织“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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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网 $ P1 `: a* N% b1 f2 s4 z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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