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部件是如何定义的?
带电部件是如何定义的?两端的电势差为多大才视为带电部件?大家都知道人体也是带电体,只不过是很小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我想你的意思是说人体安全电压吧. 引用第1楼wxy810626于2010-05-21 13:55发表的:我想你的意思是说人体安全电压吧.
谢谢你的参与,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知道带电部件的定义,因为Ⅰ类器具要求测试指不能碰到带电部件,但是有些产品的指示灯(如饮水机的指示灯)是可以碰到的,但指示灯两端的电压很低。 如果是IEC60335-1的话, 3.6.4也有对带电件定义的.
打算在正常使用时通电的导线或导电性部件,....
这些都算带电件. 引用第2楼hmj347于2010-05-21 14:12发表的:
谢谢你的参与,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知道带电部件的定义,因为Ⅰ类器具要求测试指不能碰到带电部件,但是有些产品的指示灯(如饮水机的指示灯)是可以碰到的,但指示灯两端的电压很低。
[b]EN 60335-1的定义是:
3.6.4
live part
conductor or conductivepart intendedto beenergized innormaluse,including a neutral
conductor but, by convention, not a PEN conductor
NOTE 1Parts, accessible or not, complying with 8.1.4 are not considered to be live parts.
NOTE 2 A PEN conductoris a protective earthed neutralconductorcombining the functions of both aprotective
conductor and a neutral conductor.
具体考量是通过8.1.4去评估,即以下情况以外的都认为是LIVE part带电部件。
1、通过安全特低电压(SELV)供电;
2、通过保护阻抗与带电部件隔开(即满足所谓的限流电路的要求LCC);
3、通过有效的绝缘方式与其他带电部件隔离开。
对于一般的家电产品,你只要跟着电路去一处一处分析基本上都不会遗漏掉带电部件。
具体到你所举例的指示灯的情况,即使是指示灯两端的电压很低,但是假如该指示灯不是通过上述的1(SELV)或者2(LCC)供电,那么应该判断为带电部件。
具体的一些定义还是对回相应的标准会比较准确,建议看看GB4706.1的宣贯教材,应该能帮助理解的[/ 引用第2楼hmj347于2010-05-21 14:12发表的:
谢谢你的参与,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知道带电部件的定义,因为Ⅰ类器具要求测试指不能碰到带电部件,但是有些产品的指示灯(如饮水机的指示灯)是可以碰到的,但指示灯两端的电压很低。
请认真看标准:如IEC60335-1CLAUSE8.1.4 说到带电部件和可以不认为是带电部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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