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ay
发表于 2007-10-9 12:37
引用第9楼david888于2007-10-09 09:02发表的:
按照你的意思来理解,没有金属外壳的设备来接地在安全方面上没有意义的?难道不能是对产品内部电路的防护吗?
保护接地的目的是什么?即使BI失效了,并不对人产生危害(因为可触及部件都以DI/RI防护),你说保护接地起作用了吗?
你觉得它能起到防触电的危害,请举出危险的例子
david888
发表于 2007-10-9 13:44
我认为这句话不是这样讲的。
你的意思是由于适配器具有双重绝缘等,保护接地起不到作用,所以不能划为一类。
事实应该是:适配器具有保护接地,尽管此设备具有双重绝缘等而未起到保护的作用,但它仍然是具有保护接地的能的。所以要划为一类。
老实讲,你让我去举倒,由于经验不足,举不出来。
我仅说说根据标准的理解。
kevin1946
发表于 2007-10-9 14:05
在IEC60950中对于I、II、III类的划分是基于防电击防护的实现方式来划分的,只有靠BI+PE的方法来实现保护性能的设备才称为I类设备。见1.2.4.1 ClassI equipment的定义!
david888
发表于 2007-10-9 14:31
1.2.4.1 ClassI equipment的定义下面有一句话:NOTE:CLASS 1EQUIPMENT may have parts with double insulation or reinforced insulation.
这种情况称为一类设备的二类结构。
kevin1946
发表于 2007-10-9 15:29
引用第14楼david888于2007-10-09 14:31发表的:
1.2.4.1 ClassI equipment的定义下面有一句话:NOTE:CLASS 1EQUIPMENT may have parts with double insulation or reinforced insulation.
这种情况称为一类设备的二类结构。
你说的没错,这种情况的例子如 金属接地外壳的AC/DC电源(AC为危险电压、DC为selv),接地外壳和AC之间靠的是BI+PE的保护方式,AC与DC之间是DI或RI。
但是如果产品中没有可接触的导体靠BS+PE来进行保护,就不可以称为Class I设备了。还有疑问吗?
david888
发表于 2007-10-9 18:21
没有疑问。
但是我觉得你的说法标准上也没有讲,只是根据你自己的理解啊。是不是一定准确啊?
ajay
发表于 2007-10-9 19:54
引用第15楼kevin1946于2007-10-09 15:29发表的:
你说的没错,这种情况的例子如 金属接地外壳的AC/DC电源(AC为危险电压、DC为selv),接地外壳和AC之间靠的是BI+PE的保护方式,AC与DC之间是DI或RI。
但是如果产品中没有可接触的导体靠BS+PE来进行保护,就不可以称为Class I设备了。还有疑问吗?
我的意思就是kevin兄所说的.
我问过TUV莱因的工程师,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是先判断PE究竟能不能起作用再来决定这种分类.
但目前就算拿TUV莱因认证的产品还是很多判为I类,真晕.
david888
发表于 2007-10-10 15:29
引用第17楼ajay于2007-10-09 19:54发表的:
我的意思就是kevin兄所说的.
我问过TUV莱因的工程师,这种情况下,他们也是先判断PE究竟能不能起作用再来决定这种分类.
但目前就算拿TUV莱因认证的产品还是很多判为I类,真晕.
关注中!
有机会我会问适配器的设计人员,问他们为什么要用3PIN的插头?
barry
发表于 2007-10-10 15:52
這個問題討論得好激烈啊!
KEVIN兄對 I 類設備的定義的說明不錯。但是就我的申請經曆來看,UL、TUV基本上會把帶有地線的設備(不管此地線是保護地線還是功能地線)看作是 I 類設備。還沒見過有認証機構將帶有功能地的設備判定為 II 類設備的案例。。。
david888
发表于 2007-10-11 15:38
请问一下,实验室将产品判为二类有利于产品通过认证吗?
我感觉是在相同的情况下,一类产品的要求要低, 这样更容易通过测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