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讨论下此仿食品玩具的年龄判定?
因本司设计了一款类似面包类的小物件玩具,装一小盒,就这样出售,盒上印有小人头标、CE标和三下以下警告语,可本人认为此类产品应判为三岁以下玩具,因其没有什么功能,纯粹一仿食品缩微,更易儿童误吞食,具体见图片,请大家予以发言,说说看法! 我觉得应为三岁以上。按你所说的,易被儿童误吞食。 引用第1楼T-OM于2008-05-24 08:09发表的:我觉得应为三岁以上。按你所说的,易被儿童误吞食。
同意!因为禁止小于三岁的小孩子玩的,否则容易发生危险。同时需要有大人监管时玩。 就產品的設計特點應該為三歲以下的玩具,但前提是不能有任何的安全性問題 但在SGS做EN71PART1时,只能作为三岁以下产品做相关测试! 模拟食品玩具不要定为3岁以下,何况是小件.另外产品简单,明显又适用3岁以下.建议贵司取消此产品,否则有很大风险.CPSC不会因为你界定为3+就豁免你们的责任.
本文来自:安规网 www.angui.org请勿转贴本站技术原创贴!谢谢! 没看到图片 引用第2楼wwnw_007于2008-05-24 08:20发表的:
同意!因为禁止小于三岁的小孩子玩的,否则容易发生危险。同时需要有大人监管时玩。
首先如果你确定为模拟食品玩具(有特征要求的)的话,那么
模拟食品玩具肯定是三岁以下的测试(regardless of age grading)
不可以为小物件
就算你设定年龄为10岁也不行。 Test age and appropriate grade shall be 3-
This product suitable for children under 3 years, LAB evaluate the age grade base on standards, but you label age grade can older than the test age grade.
That why to evaluate the appropriate age grade. 建议楼主研究一下<年龄判断指南>, 一件产品生产设计出来并不是工厂主观认为是3+,贴个WARNING或年龄级标识就完了,主要还是看其设计特点和产品性质。5楼说得对,CPSC不会因为你界定为3+就豁免你们的责任,CPSC有自己判定的系统的程序。而据我所知,不少由于小部件回收案例也有3+年龄组标识和相关警告语,所以小人头图标和warning 不应该当免责护身符
<年龄判断指南>, 参考资料如下;http://www.cpsc.gov/BUSINFO/adgchinese.pdf
相关的我也开了个贴,供参考; http://www.angui.org/bbs/read.php?tid-37860-keyword-%C4%EA%C1%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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