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争夺iPad中国商标权之争一审判决后,取得初步胜利的深圳唯冠公司立刻展开反击行动。昨日,深圳唯冠公司状告iPad平板电脑分销商“国美电器”侵犯商标权一案在福田法院开庭。国美公司应诉时称,深圳唯冠只是一审胜诉,判决还未生效,现在这种做法是滥用司法资源,是滥诉。 昨日开庭审理的案件,是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侵犯其IPAD商标权,未经许可擅自在各分店中销售带有iPad商标标识的掌上平板电脑产品,在机体等显著位置均清晰标注“iPad”商标标识。 深圳唯冠认为,“iPad”商标属于深圳唯冠所有,国美电器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侵犯原告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要求法院判令国美电器立即停止销售iPad系列平板电脑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立即销毁销除侵权标识与包装,立即停止iPad系列商品的广告宣传活动,并承担调查、取证等合理费用和诉讼费用。 昨日法庭上,国美方面表示,国美电器销售iPad平板电脑无须知晓这个商标是否侵权。同时,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商标权诉讼,虽然已经一审判决,但是判决仍未生效,此时深圳唯冠又把国美电器送上被告席,是属于滥诉,在滥用司法资源,请求法庭终止审理。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