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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委联合发文严控超标电动自行车 “限速令”能否勒住超标车 □ 本报记者 王惜纯
# \8 H9 M- [* E: R1 P “出厂时速30公里,国家规定上路最高不超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近日,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4部委联合下文,要求通过过渡方式,逐步淘汰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u* ?! u4 ?) `2 o! `
消息一出,沉寂一年有余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再生“波澜”,不仅在各电动车生产企业引起震动,也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
6 b8 y1 o" Y* p$ E/ ] 中小企业压力最大& V/ x7 w0 U6 Q
按照上述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不符合该标准的均为超标车,禁止生产、销售、上路。
N) B: ` B+ p; B$ i' p& Y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称,按照现状,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有90%以上都是超标车。
, t8 E! p8 Q+ \4 g: I, ^, x9 a 面对新规,一些生产企业也表达了不同的看法。3 C9 K7 t* s# Q+ p7 V6 f( k
“4部委的规定,反映了政府对百姓出行安全的考虑和重视。”作为国内最大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刚表示,按照该标准,当重量大于40公斤,电动车将摇身变成摩托车。根据工信部最新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两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的条件,而目前大多数电动车生产企业达不到这样的标准。
# _% N6 @1 X$ k. D “此举有利于规范电动车市场;但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导致众多中小企业由于不符合摩托车生产条件而倒闭、破产。”胡刚告诉记者。
0 V9 o* I7 ~. G) k: V1 w' K 采访中,一些企业表示,很多老百姓买不起汽车,骑自行车又不能应对快节奏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上目前节能和环保产业是热点,电动自行车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况且,2010年,全国已经有安徽、江西、山东等10个省份选择将电动自行车纳入家电下乡品类。4 Z6 i% l: W- }# [% x+ j$ ^
“《通知》中强调的‘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其依据是1999年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以下简称《技术条件》)。”不少商家和电动车用户指出,这个标准颁布于12年前,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实际道路情况和消费需求,呼吁重新修订,与国际接轨。
0 O) X0 s# ?8 |$ o0 w1 S 据介绍,目前,日本规定电动自行车电机的最大功率不得大于250瓦,限速为24公里/小时,韩国限速30公里/小时,法国限速25公里/小时,美国限速32公里/小时。
2 {2 G! u4 v9 H3 H, B" R 爱玛电动车有关人士则称,引起电动车安全争论主要是因为骑车人不遵守行驶规则造成的,这跟汽车的闯红灯、酒驾等违规行为一样,仅出台对电动车的限制是不够的。) W( u* [0 f8 {3 h
除了生产企业,一些服务性行业,如快递、餐饮、家政业的工作人员也表达了他们的担忧。由于电动自行车是目前快递公司在“最后一公里”配送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一些快递公司认为,如果取消超标车,那么物流成本就会上升,这将给快递业和一些电子商务企业带来不小的压力。/ Z' o$ f% x) p4 _
上演生死时速( |' q! G0 _! l5 A( A
“汽车中间胡乱窜,遇见红灯随意闯;车小可挤一家人,时速高达50迈。逆行抢道都不怕,发生事故不负责。”网上流传的这首打油诗,形象地反映出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行车乱象。" u# q6 ]6 V+ X. y
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超标电动车不仅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也成了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 l( L+ w6 j/ S; z* q 据了解,仅2009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总共造成了3600多人死亡,较2004年增加了6倍左右。" p; [, ^! f/ }. K0 e3 T% \5 v5 T
“整车重量、轮胎宽度是关系电动自行车行驶安全的重要指标。”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标准GB17761-1999《技术条件》的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轮胎宽度不超过54毫米。超重的电动自行车会影响制动效果,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由于惯性大,可能会造成一时刹不住车,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同样,如果电动自行车的轮胎宽度不达标,接地面积小,抓地力差,在行驶中也易发生意外。
4 F9 g3 m- N3 X4 Z0 l: Y “速度太快,不守规矩,非常危险。”对于每天穿行在大街小巷的出租车司机来说,电动自行车被其喻为“见缝插针的马路杀手”。北京银建公司的一位出租车司机称:“一旦肇事,常常是机动车负全责,这样很不公平。”/ m$ ?/ ]0 v. L6 \4 \8 w
“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辆,由于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后,查处难度较大。而且,处罚力度也不够。比如,目前在北京,如果电动车没上车牌,也就处罚20元,闯红灯最高罚款50元,因此一些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而新规的实行,有助于交通管理。”对于“限速令”,交管部门对此也持拥护态度。3 p0 C N5 Q. G5 s: A w' U) c
办法易定操作难
: r3 k5 N( [7 l9 ~ c, J( s 人们对电动车的感情向来复杂。骑它的人觉得方便,行人觉得它野蛮,开车的人觉得心慌。
2 S' \7 r/ N- O. ` 新规的出台,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力挺:“电动车速度太快,呼地一下就过去了,总是让人心惊胆战。所以,清理、淘汰超标电动车非常有必要。”9 T f7 U" O. l/ _6 b2 P
但是,一些电动车商家和电动车的使用者却有话要说。
3 F+ c( a5 [% P+ Q$ W/ y “汽车太贵,自行车太累,公交车太挤,摩托车太危险。”住在北京市蓝靛厂附近,在中国农业科学院附近一家公司上班的杰女士说,孩子在农科院附小上学,由于交通不方便,自己每天上班、接送孩子,多亏了电动车。在她看来,电动车事故本身跟电动车无关,问题的关键在于骑车的人不守交通规则。
) j+ P4 Q% ~5 O& x 一位名叫“打丫牧沐”的网友也说,一些电动车的骑乘者没有受过系统的交通规则教育,与机动车争道到处乱窜,违反交规几乎是零成本,结果造成了城市众多的交通问题。$ o+ |5 U o0 N3 @
在一些中小城市,有的家庭拥有一辆甚至几辆电动自行车,可是面临限期淘汰,该怎么处理呢?1 _* ^' Y7 p: i- I- P1 T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通知》明确提出,消费者如果手中还有正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但里面没有提到去哪里以旧换新,换新的折后价格是多少,报废补贴由谁发放,补贴标准是多少,这些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等待答案。因此,想要执行到位,也许还会面临诸多困难。
7 }# t& }2 X* f/ X* O, y# {& e- Q 相关链接6 D( A$ C5 \' u: X1 k' t7 b; q
武汉一些电动车电池以旧充新
6 @" R0 }) Q" e9 }' f' w X3 J 本报讯 (李 婷 祁国威)近来,湖北武汉的消费者反映,电动车市场猫腻多。从武汉市12315投诉中心了解到,仅今年该中心就接到电动车投诉46件。消费者主要反映电池不经用、电池包换难等问题。一品牌电动车老板透露:旧电池充当新电池、虚标电池容量等是不良商家谋利的常用手法。
3 `8 `+ m% k6 F; ~+ S) F- } 去年7月31日,张先生在武汉市硚口区发展一村新亚达电动车市场购买一辆电动车,今年4月就出现电充不满、使用时间不长等现象,要求商家按承诺换新电池却遭拒绝。同样是该市场,李先生去年10月花2580元购买的电动车,今年3月电池就坏了,商家称不能换新电池。. _, i! n, O$ X0 v0 ~$ @- A
经营某品牌电动车的李老板透露,目前,电动车维修店为消费者更换的电池分3种:新电池、周转电池、修复电池。“周转电池实际是二等品,而修复电池是将使用过的电池组拆开,将其中未坏的一部分电池与新电池重新组合后再使用,比周转电池更差一档。”
3 @9 s* z) q' h- K# y2 t! f 李老板说,一般正规电动车店内,6个月内出现问题的电池,商家为其更换新电池;6至10个月的,则更换周转电池;10至12个月换修复电池。他告知,一般的路边维修店,常用修复电池冒充新电池,收的却是新电池的钱。
! Z; p' l8 F3 C/ M! Q 今年1月,武汉市常青花园小区居民李女士花2480元钱购买了一辆电动车,说明书上显示电瓶容量为40A。3个月后拆开电池一看,电瓶上却显示“20A”。她说:“说明书的配置与实际车上的不符,肯定是商家使了‘调包计’,给车减了配。”李老板说,除偷换低配置电池外,一些店老板还会在电池上虚标容量,例如将17A标成22A;再者,还有一些老板直接给顾客换上旧电池。, b8 g2 o. v5 w3 ]
《中国质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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