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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已經知道,產品標識銷售目的地“本土化語言”是認證的一個重要的基本要求之一." N% E9 p, B# ^$ j
例如條款IEC 60335-1:2010 Clause 7.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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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8 U0 H' Y% R- L8 l0 q. y但是對整個歐盟的認證來說(例如CE),包含了22种官方語言.
8 [; N" H. z0 n( G1 Q. y+ u按歐盟認證的要求:
4 c, K0 B' N4 B: ?退一步來說,產品標識必須包含至少其中一种目標市場所能接受官方語言即可滿足認證要求(主要是針對歐盟以外的制造產來說,因為這些外來戶不懂得具體投放的銷售終端市場的語言背景和民族習慣),是起碼;但是這樣的產品在歐盟市場上的銷售並不樂觀,原因很簡單並不是每一個歐盟的普通居民都能掌握22門官方語言或全部掌握同一种語言的(例如英語),在法律上22种官方語言的地位是對等的;要不然也不會導致2009年歐盟政府(統計每年因為法律法規需翻譯成22种語言僅翻譯費就是一個龐大開支)提出為節省支出要求縮減官方語言种類,由此引發歐盟各成員國之間激烈的官方語言之爭一直到現在還無法收尾(好像是不了了之了,大家仍在關注).3 n6 t7 f9 N* n
進一步來說,許多企業和制造工廠考慮到銷售到歐盟各成員國不同地區語言差異而使用多种語言,就是為了讓用戶能更直觀地接受產品和真正了解產品性能和使用方法,以達到擴大銷售區域的目的.據我接觸到的有幾家歐盟的客戶透露並不是所有歐盟成員國內終端用戶都能完全接受僅標識英文的產品,在有一些成員國內如果產品僅只標示英語這一種語言可能會導致產品根本無法銷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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