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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标准产品] Ⅰ类Ⅱ类电器实例来区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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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3-11 1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转来的,希望对大家有点帮助3 y" ~3 Q6 _* d" K" n

6 J, A3 S& U: `3 h# @# v5 ZⅠ类Ⅱ类电器到底如何区分?6 _& p- v3 h$ u# s

' s8 J9 ^2 d9 |8 l+ d: ]7 s$ A( b答:根据结构来划分的。
0 Y& k* V, S9 x7 \
: d* S, T: H' \' M    安规工程师根据结构来划分电器的是属于I类 or II 类。) ~1 [  M6 W  v, b9 w9 E5 X% w
    而设计工程师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工厂的实际情况,将电器定为I类 or II类来设计。
# d' ~5 o! p, A9 n9 W) K) q& D5 t$ g2 G  k3 S
据个例子:
) c4 D5 w3 g5 d% a8 v1)传统的饮水机由于左右侧板都是金属的,没有附加绝缘和加强绝缘,属于Ⅰ类器具这一点没有问题;但是全塑壳体(当然了,这个塑料壳体能承受2500v的高压测试)的饮水机,由于壳体与基本绝缘形成了附加绝缘,也就是说,万一内部的基本绝缘一旦失效,它对电击还提供独*立的(附加绝缘的)保护,它是不是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是不是可以取消接地线?- q$ F. I  h' V4 `  Q/ V: u
) X% B4 R  a' c8 S
答:只要你的饮水机所有应该为加强绝缘/双部绝缘的位置均能符合要求,就可以看成为II 类器具,也可以取消地线。
6 c$ B# \! U1 c8 g+ ^2 \$ s" [* U* Q7 a# `2 f  `
2)同样的道理,一般的搅拌机(食品加工机)一般是塑料壳体(假如是ABS),形成附加绝缘,它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这一点也没有任何的异议。但是,假如,该ABS塑料壳镀铬后不能承受2500V的高压测试,那么该产品是不是不属于Ⅱ类器具的范畴,而是属于Ⅰ类器具,要加接地线了?
7 X" W  N" r) F; V: p1 T* Q* @$ i5 n
答:此情况下,该器具不能属于Ⅱ类器具了,要加地线。  ~! j. r. X  r: i! u6 ?
/ M3 M3 z! n( l0 r% M6 H
: n+ V# t6 ?' ?% s4 J+ D
1)一个产品的到底属于哪一类防触电保护类别,是设计之前先就把它定义在哪一类别,还是根据其结构来判定它属于哪一类别?比如说,设计一台饮水机,在设计的之前就把它列为Ⅰ类产品,必须得接地(假若是这样,哪里有这方面的说明?),还是根据其结构来判定到底是属于哪一类防触电类别?9 i$ {3 K/ F% S. |( U+ _' {- ]

' Y9 l$ k  R/ E* H5 t! c9 m答:根据设计工程师的判断,设计工程师在设计之前应对设计的产品的大致结构做到心里有数,再根据安规的要求进行结构设计。
$ d1 M% ^6 I4 }& g; S; V6 L4 k( x8 A! i
2)12楼的大哥说:“而楼主说的塑料外壳饮水机,到是个很有意思的例子。假如它在其它方面都满足II类要求,但就水和电热管之间不能满足II类的要求(如3000V耐压不过),“ 你说的水和电热管之间不能满足II类的要求,这一点我赞同,但是,你说的冷热饮水机呀,假如全塑外壳的温冷型(没有电热管,不带加热功能)饮水机,假如能承受耐压要求,是不是属于II类器具了呢?% P$ C8 Y. y7 x( m& k$ A( H
7 g: L, k( Y  t" O
答:水和电热管之间是否有要求为 “加强绝缘”呢?   
4 x- P5 x) b  Z9 c6 G. r    这点还有待讨论。' l7 l8 X- [+ c2 u5 u. p  P9 l0 x

& S# @* v' d# Q  _    全塑外壳的温冷型(没有电热管,不带加热功能)饮水机,假如能承受耐压要求,且没有设计地线,应该归于II 类器具.
沙发
发表于 2010-3-14 13:43 | 只看该作者
好似是本论坛的一片贴子内容来的。很久以前看的。。
板凳
发表于 2010-3-15 11:05 | 只看该作者
安规工程师就要从安规的角度看待产品,只要有接地线的,就是I类产品,不管产品中是否有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没有接地线的,我们再去讨论是否是II类或III类。当然了,不能满足相关类别的电气性能测试的,产品类别还是不能更改的,只能说产品不合格。例如,产品没有接地线,但外壳不能满足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耐压要求,你只能说这个产品不合格,却不能直接把它归到I类中去。
地板
发表于 2010-4-7 19:25 | 只看该作者
希望高手们多发些这样的贴子,安规中的定义太抽象。
5#
发表于 2010-4-7 19:35 | 只看该作者
A little specified, but I agree more with Rindon... normally, we define the products I or II just as whether it's earthed or not, that's clearly defined in the IEC standards....
6#
发表于 2010-4-7 21:26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一个标准或文件,要求什么样的产品应该设计为几级防护的?
7#
发表于 2010-4-7 21:35 | 只看该作者
通常情况下,有接地的产品就是Ⅰ类,其他的产品就是II类或III类,(0I类的比较少见就不算了)。# q: q7 d4 u1 o3 q1 z
一个产品属于Ⅰ类还是Ⅱ类并不是主要的问题,主要是这个产品是否符合对应类别的的安全标准。
# g2 }8 o- s. z8 B8 Z# H6 g( ~' T* K只要符合标准对该类产品的要求,就OK了。
8#
发表于 2010-4-7 21:5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习了,但是我还是不能区别2类与3类的!
9#
发表于 2010-4-7 22:10 |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7楼pengyongfu于2010-04-07 21:51发表的  :! p6 {" z; L+ _0 }0 D
谢谢学习了,但是我还是不能区别2类与3类的!
0 W* g  s8 |6 H! M- R4 |# i
请认真阅读GB 4706.1-2005或者IEC 60335-1:2004中3.3.10和3.3.12!
! }3 `! f( A3 D, i: s  a' B: w只有自己理解了才是真的理解了
10#
发表于 2010-4-19 10:47 | 只看该作者
LZ 解釋得比較專業,當然個人還是需要對照標准和產品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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