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欧盟通过欧盟食品及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共发布食品和饲料类产品通报355项,比上年同期的260项增长36.5%。其中,对华通报36项,占比10.1%,比上年同期的40项下降10%。 1月,共有15个欧盟成员国对华输欧食品及饲料类产品发布了产品通报。其中,拒绝进口通报19项,信息关注9项,信息跟踪8项。从1月欧盟对华发布通报的成员国分析,意大利对华发布的最多,为10项,占欧盟对华通报总数的27.8%;其次为德国,6项,占比16.7%;波兰位列第三位,4项,占比11.1%。 1月,在欧盟RASFF对华产品发布的36项通报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类产品被通报的最多,为14项,占比38.9%;其次为水果和蔬菜类产品,6项,占比16.7%。此外,本月,我国被通报的产品类别还包括:饮品(5项)、谷物(4项)、坚果(4项)、水产品(1项)、草药和香料(1项)以及其他食品(1项)。 1月,欧盟RASFF对华通报的产品中(注:1项通报可能涉及多个原因),因农药残留而被通报的产品最多,共计11项,占比30.6%;其次为物质迁移,8项,占比22.2%;排名第三的是重金属超标,5项,占比13.9%。我国被通报的产品原因还包括有害成分超标(4项)、感官问题(2项)、掺假/欺诈(1项)、过敏原(1项)、生物毒素(1项)、异物(1项)、辐射(1项)、控制不良(1项)、霉菌毒素(1项)和未确定/其他(1项)。 产品销毁、撤出市场以及遣回是欧盟对华产品适用的主要措施 1月,从欧盟对华产品通报适用的措施(注:1项通报可能适用多种措施)分析,产品销毁措施适用的最多,达8项,占比22.2%;其次为撤出市场措施,7项,占比19.4%;产品遣回位居第三,6项,占比16.7%。此外,欧盟对我国被通报产品适用的措施还包括:通知当局、官方扣押、海关封存、召回等。 注:文中数据全部根据欧盟RASFF系统2012年2月1日发布的数据统计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