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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俗称“儿童汽车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CCC”认证。公告指出,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9 A. Q1 @1 y. L3 q, I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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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Z. m J; x1 z% G5 ^ i- ^CCC认证,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此次针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即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意味着2012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首部《机动车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国家标准将不再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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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一、进口商应及时关注即将实施的儿童安全座椅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与相关认证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在过渡期内完成认证检测,以免影响市场销售;二、进口商在进口儿童安全座椅时要注重供货商的选择,在选择产品时可以选择通过欧州ECEi
3 b( [ [( [& B, ~4 q6 ^3 \; JR44/04安全标准的产品。欧州ECE R44/04安全标准因其最为严格,而成为其他国家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国国标的谱写时也参考了欧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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