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14年2月7日就能源标签指令 (第2010/30/EU号指令)发表首次评估结果及建议。能源标签指令要求家用电器如冰箱、洗衣机及烤炉必须附上标签,而欧盟计划把这项指令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其他能源相关产品,如窗、绝缘物料、花洒头及水龙头。 该项研究要求欧盟加强市场监察,确保相关公司履行标签责任。研究建议,欧盟成员国实施联合执法计划,以及加强政府资助的监察计划。建议提高对违规公司(包括进口商)的罚款,用于资助执法计划。研究估计,约有10%产品没有附上合格标签。 研究提出的另一项建议是公开违反标签指令公司的名称。此外,研究也考虑其他措施,如第三方认证措施或增加制造商的责任,并提出强制性生产商注册制度。 欧盟于2010年曾修订能源标签指令,并制订现行的标签等级分类法,规定产品必须按其节能潜力分类,并贴附不同的等级标签,以颜色及英文字母划分,颜色由绿色至红色,字母则由A+++至D。 不过,研究认为现行的标签等级分类容易令消费者混淆,原因是若干类产品如洗衣机,所有型号都划分为“A”至“A+++”,当中所显示的分别难令消费者注意。 所以,研究建议由“A”至“D”为分级基础,令消费者更容易了解产品的节能效益。研究提出4种标签设计,将进行实地测试,以评估消费者对新设计的反应。 研究还提出在标签上使用快速回应编码,让消费者可以通过智能手机获取节能及产品资料。不过,研究认为现时并非为使用快速回应编码立法的成熟时机,还有待实地测试的结果。 虽然评估结果将令生产商的成本增加,但有若干业界成员支持部分研究结果。例如,代表供暖、冷冻及冷藏业的欧洲能源与环境合作伙伴协会(European Partnership for Energy and the Environment)认为,需要加强市场监察措施。此外,一些已在节能创新科技方面增加投资的公司也支持修订标签等级分类。 现时受能源标签指令规管的产品如下: • 电灯泡及灯具 • 家用微波炉及抽油烟机 • 家用冷气机 • 家用电视机 • 家用滚筒式干衣机 • 家用洗衣机 • 家用洗碗碟机 • 家用制冷器具 • 真空吸尘机 • 葡萄酒储存设备 • 热水器 • 供暖器 首次研究结果及建议载于以下网址: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