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和《平板电视名词术语规范》颁布实施 增加平板电视三包政策未涉责任 本报讯 (记者周国兵)《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和《平板电视名词术语规范》,日前由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颁布实施。这两个规范的颁布实施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平板电视机三包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维权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技术性参考;为智能网络电视机等平板电视机的售后服务商和网络环境、内容服务商提供产品售后服务责任与义务的制度与办法。* X0 ~ l m- M5 z- E5 r
目前,我国平板电视机已经成为我国电视机市场的主流产品。据统计,2010年投放市场的数量达到了3900万台,预计到今年年底,社会拥有量将突破1.1亿台。其中,智能网络电视更是深受消费者青睐。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郝亚斌介绍,目前平板电视机的种类繁多,各种电视机的名词术语不统一,内涵意义含混不清。而智能网络电视机的售后服务不仅涉及到电视机生产企业对电视机硬件的维修责任,而且涉及到网络环境和内容服务商的售后服务责任。而当前国家平板电视三包政策并未涉及到智能网络电视机等新型机种在使用网络环境和内容服务商方面的售后服务责任。因此,为了进一步在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尤其是在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方面贯彻落实国家平板电视三包政策精神,协会制定了《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和《平板电视名词术语规范》。
5 w: ]" C6 j& C9 U2 A 《平板电视名词术语规范》从名词定义、简单工作原理及主要构成部件等方面,对LCD(液晶)电视、PDP(等离子)电视、OLED显示器(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智能电视、互联网电视、数字电视、有线电视、地面数字电视、卫星数字电视、全高清电视,以及3D电视、色差式3D电视、偏光式3D电视、快门式3D电视、全高清3D电视和云电视分别作了论述。《智能网络电视售后服务规范》一方面规定了电视机行业售后服务部门,以及由生产企业授权的服务商的售后服务行为。其中包括产品的装配、安装、调试服务,维修服务,使用环境要求,典型的网络搭建方式;装配、安装、调试、维修服务商的资质要求与管理,安装、调试、维修服务之前的准备工作,以及上述工作的流程程序。另一方面规定了电视机故障与网络环境故障以及内容服务故障的判定与处理方法。
0 v+ C% v4 d3 _5 ^, K# H/ M$ M 郝亚斌表示,平板电视机特别是智能网络电视机的售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是产品生产、安装调试、维修服务企业和网络环境、内容服务商共同的社会责任。希望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与监督下,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电视机消费与市场环境。《中国质量报》: V8 `* w# h6 Z/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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