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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话题] 中国市场是否允许0 类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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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5-7 09: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安规检测
有限公司提供:
中国市场是否允许0 类器具,有没有相关文件
$ L: e& e( r8 n0 C
沙发
发表于 2014-5-7 11:29 | 只看该作者
你在中国见过0类器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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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7 11:39 |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国标GB7000.1--2007附录U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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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5-7 14:1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可以的,看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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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4-5-8 08:10 | 只看该作者
GB4706前言部分国家差异中有这句话:
: l' j# ^  W  `) b* j$ V% U0 Z6.1:0 类和0Ⅰ类器具是不允许的(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印度、以色列、爱尔兰、意大利、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新加坡、斯洛伐克、瑞典、瑞士、英国和南斯拉夫)。% ]7 [' s" \5 z# R7 E3 D& C! h- ?/ i
可认为这些国家是不允许0 类和0Ⅰ类器具的,但中国不在此类。所以按标准来说,没有说明中国不允许,但是实际市场基本没有。我想知道的是CQC依据什么不允许0 类和0Ⅰ类器具出现。有没有相关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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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5-9 11:12 | 只看该作者
看一下国标:GB7000.1-2007  第2部分,灯具的分类,已没有0类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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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5-9 11:2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在中国,家里用的时候,很多都是0类的,特别是广大农村,都是没有接地线的,所以就从原来的I类变成了0类,包括我自己家里也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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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12 16:53 | 只看该作者
方法二:电气强度
8 O. H) d- @' D" s2 ~. d+ L器具的绝缘应能承受一个频率为 50Hz 或60Hz,持续时间为1 秒钟的正弦波电压。规定的最小试验电压值(有效值)和施加的部位按下表进行。6 c8 K6 o& ^0 ^& ?$ g
试验电压(V)! w2 Q) S& Z9 x5 Q( e
O、OⅠ、Ⅰ、II 类器具
3 W% t9 W$ m4 J) ]5 g7 K; ?8 d额定电压
9 g- S4 V1 z0 T* E施加试验电压的部位 III 类器具
: r2 |# j7 {7 d1 V2 X: Q≤150V >150V; [6 W' }* [9 B' _% S: z
带电部件和通过下述绝缘方式进行隔离/ H% C% B' F' ?  V
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
8 c4 Z+ x" M/ x# l( B0 X# r/ V" j& r——仅用基本绝缘隔离的 800 1000 400
. T5 j  I, x! D! n6 D, j——用加强或双重绝缘隔离的*(1)(2) 2000 2500 ——
8 C7 j& L4 _8 O$ p*(1)对于O 类器具不需进行此项试验;4 l7 h8 d5 ]( N4 f- f
(2)对于0Ⅰ、Ⅰ类器具中的Ⅱ类结构部件如果认为不合适则不需进行此项试验。
8 [$ |1 V! U* g! ?: z# w$ t: H& s9 h0 J/ Y
这是CQC 家电规则的附录,是可以有O类的哟。

点评

从标准的角度确实是没说不允许。但实际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O类器具吗?为什么大多数都做成了1类或2类。CQC是否有文件规定?还是现在工厂的自觉行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5-14 08:04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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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4-5-14 08:04 | 只看该作者
plmijb 发表于 2014-5-12 16:53 8 h+ J. B" {4 s! \4 [8 l6 b4 V$ Q7 s
方法二:电气强度
* k! x9 Q6 P" E1 S& ?, ^器具的绝缘应能承受一个频率为 50Hz 或60Hz,持续时间为1 秒钟的正弦波电压。规定的最小试 ...

" Y6 I5 J& T; W% q6 R4 H从标准的角度确实是没说不允许。但实际你在市场上还能看到O类器具吗?为什么大多数都做成了1类或2类。CQC是否有文件规定?还是现在工厂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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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5-23 10:43 | 只看该作者
国内市场上卖的那种热得快,不知道是否算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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