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05-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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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 Q2 h, x: b0 W" K" v- ]. Y9 s4 x! T+ Q 按照医疗器械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CCC认证证书颁发后第五年,需对获证产品进行重新评价,评价合格后方能维持证书的有效性。按照这一要求,2008年获得CCC认证证书的医疗器械产品(获证年份以证书编号为准,即证书编号前四位为2008)应于2012年开始复评审工作,复评审应在CCC认证证书初始签发日期后的五年内完成。2003年获得CCC认证证书的医疗器械产品(获证年份以证书编号为准,即证书编号前四位为2003)应于2012年开始第二次复评审的工作,并应在首次复评审结束日期后的五年内完成。对逾期未完成复评审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暂停或注销。 请持有2003年和2008年获证证书的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安排好获证产品的复评审工作。
) m( {. F8 w3 j 对于2002年和2007年颁发的,尚未完成复评审工作的证书,请持证人关注复评审工作的进度,以免影响证书的有效性
* ~! E2 A' d% U. |0 c2 G8 o" P/ q 对于已经显示有效期的CCC证书,持证人请以证书上的有效期为准安排复评审工作。 9 T8 b9 I$ 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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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qc.com.cn/chinese/xw ... 334922399032100.htm
6 o5 w4 C( e& n: l4 y7 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x' k9 [9 |8 q0 Z$ q+ ^0 r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