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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法规构建了一个庞大繁杂的新化学品管理体系,法规本身既包括行政管理要求,也包括了大量的技术要求,是一部综合性的化学品监管“大法”,很多方面是探索性的。自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以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一直在对其进行不断的更新完善。
! @, J8 U4 u2 I% d( @- ?1. SDS文本及指南多有修订
4 R3 z" C1 ]# n6 ?安全数据表(SDS),2007年6月1日发布的REACH法规原文“第4篇 供应链上的信息传递”和“附件II 安全数据表编写指南”对其做了简要介绍。2009年1月20日CLP法案正式生效,标志着联合国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全球统一制度(GHS)在欧盟的全面执行和实施,这也导致了SDS将进行重大调整。ECHA为了指导业界正确编写同时符合REACH法规和CLP法案的合规SDS,在实践中不断对指南文件进行更新。- X+ P0 l+ P+ `6 A/ |( Q" S
1) 早在2010年1月份,ECHA发布有关修订REACH法规附件II的第一次修订草案,文件中引进了CLP下分类标签的相关内容。ECHA 内部成员也曾表示今年年初在短短两周的咨询期内就收到了超过1000条评论都是关于REACH法规新附件II草案指南。
2 V1 O4 B+ D: y* d( q- I2) 2010年3月份,ECHA再次发布一份长达100多页的SDS编写指南草案。
) D$ m/ ?, x. Y4 p2 J8 }8 ?2 T K2 C3) 2010年5月份,ECHA发布了REACH法规II的修订正式文本——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No 453/2010。修订了原REACH法规中的附件II 安全数据表的编写指南,修订的内容主要关于SDS的编写内容,及生效时间。9 g1 C/ Y0 F" i( A5 ?
4) 2010年6月份,ECHA官方发布新闻,随着第一个REACH注册截止期(2010年11月30日)的临近,为了业界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内能集中精力准备注册卷宗和应对CLP通报,ECHA决定暂停原计划于2010年下半年要更新出台的10个指南文件,将于第一批REACH注册完成之后再发布,其中就包括“安全数据表(SDS)的指南文件”。
, d X' K" T( `4 S; E/ s由此可见,鉴于自身监管上的进步和业界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反馈,ECHA在法规实施过程中正在不断地对其文本和附件进行修改、完善。中国的企业要符合REACH法规的各项要求,有必要密切跟踪其修订的最新动向,特别要重点研究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的新闻、新的情况说明书和新修订的指南文件,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1 J, R! W0 X8 \: [$ r# ^, t6 O5 R
2. 修订后的SDS新元素
5 j/ X9 x& y4 m6 U7 `% b关于附件II的指南草案,ECHA也曾遭遇了一系列负面评论,业界曾提醒到“安全数据表”将可能演变为“安全数据书”。近期,在英国的一次专题讨论会上,专家们表示根据最新发布的附件II修订版(REGULATION (EU) No 453/2010)的新要求,企业在编写SDS时需要进行更专业的判定,也需要提供更多的危害性数据。CHCS(化学品风险交流协会)主席Stuart Longworth 表示新版附件II在安全数据表上较之前版本会有很多变化,企业需要仔细阅读附件II及其指南文件,同时还需仔细研究CLP法规,以便更好地进行理解其中的变化范围。瑞欧科技(REACH24H CHINA)及时跟踪法规动态,并结合自身理解,将SDS的新变化元素及部分企业需要注意之处总结如下:$ r4 j* t, V0 ?7 Y: S8 T+ O* G
1) 语言规定:自REACH发布以来,SDS即要求以产品投放市场所在地的官方语言要求,目前市场上众多企业并未对此引起注意。ECHA在执法检查中语言已列为重点检查项目。, g5 D- L4 J! K. m
2) 标题固定:根据最新指南,SDS中16部分主体内容未变,即16大标题固定。需要注意的是多次更新的文件指出SDS中16个大标题下将有固定的副标题,目前总共已有47个,其中个别副标题视具体情况调整。' i3 A: m9 m) J) f' |3 m) h
3) 注册号的使用:生产商或进口商已经完成正式注册的物质,应在SDS中提供REACH注册号。- H" }$ T0 E, j7 F) x
4) 物质/配制品的确定用途:现行SDS中应注明企业产品的确定用途(如阻燃剂)和不适宜的用途。SDS中1.2部分的用途,和IUCLID注册卷宗编写时3.5部分填写内容应一致,并且和制作/开发的CSR/暴露场景时覆盖的用途也一致。因此,瑞欧科技(REACH24H CHINA)专家表提醒企业,该部分信息应结合企业自身产品实际情况填写,并不需要填写该物质所有的涉及用途,否则将增加额外的CSR/暴露场景开发工作。
2 q, f# L. h$ i% d6 u5 {8 s; G4 Z5) 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新版本新增了对Email的规定,需要提供联系方的邮箱地址。另对联系人及紧急电话作了规定,必须存在于产品投放市场所在地。
6 U1 q: U4 w; W& ^7 G6 S& h% `0 R6) 第2和3部分位置转换:第2部分是危害鉴别(分类标签信息),第3部分是产品组成成分信息。5 u) {0 ]5 p7 F4 l'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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