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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10-10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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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ningshunchi 于 2014-10-10 14:27 编辑 . ?1 i* x$ }8 {" |0 b) ]9 ~% O
热爱学习 发表于 2014-10-10 13:10 + V, a5 \' q3 X: z5 u% r4 a% L
这种结构根据22.33注2是被否定的,楼上的兄弟有提到过,另外我对你产品的结构很好奇,外侧是易触及金属外 ... 0 l) D* | X$ C' F- b+ B% p# Y1 F7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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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碰到内侧金属部件时,并不是只剩基本绝缘来保护,是双重绝缘,一层空气层作附加绝缘,一层基本绝缘。空气作为附加绝缘肯定没问题,看29章29.1.2就清楚了。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22.33的注2不满足。顺便说下,你说的楼上的兄弟提到该条款,这个楼上的兄弟就是我自己,我自己提出来的,我是想对这个注2能否深入展开讨论。+ g# c& j2 B( d) Q7 y1 E
另外,补充说下,个人认为该结构可能不满足15.3条款的要求,所以真要做这个结构的时候,末端肯定密封,只留下一个排水引导管与内部空腔相连,当内部易触及金属壳破裂了,水进入空气腔时,可以把水导走,并形成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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