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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极 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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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869377558
时间:
2011-2-23 08:47
标题:
电极 绝缘
通标 22.33 中“对11 类结构,在正常使用中易触及的或可能成为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不应与基本绝缘或加强绝缘直接接触” 这句话怎么理解? 那附加绝缘、双重绝缘呢?
作者:
yuqijun
时间:
2011-2-23 09:12
双重绝缘当然是和加强绝缘一样来对待,至于附加绝缘我觉得应该也同样来对待
作者:
极品老工
时间:
2011-2-23 09:20
对II类器具,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如果与基本绝缘接触,那就肯定不合格,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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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II类器具,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如果与加强绝缘接触,绝缘一但老化产生裂纹,虽然它还有足够的电气间隙来提供防触电,但由于是易触及的导电性液体,那就会出现危险。所以双重绝缘与加强绝缘的应用场合还是有不同之处的。
作者:
longclever
时间:
2011-2-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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