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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也从“海尔冰箱门”说起 [打印本页]

作者: caballo3157    时间: 2010-9-9 13:10
标题: 也从“海尔冰箱门”说起
    “海尔冰箱门”在论坛引起了不少关注,关注的主题出了好几个。大家的议论多是抱怨、不忿和质疑,却真的少有从专业的角度去思考,即便有邀请你用行业的眼光去剖析,但其中又有多少是行业的眼光呢。在真相大家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先把怀疑的目光放在冰箱上,甚至断言是冰箱出了问题。这对制造厂并不公平。在海尔的发言人做出对事故调查的回应后,许多质疑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一些专业人员的质疑不专业。
% J4 I' S/ H4 T& z    从笔者看,整个事件,依照海尔的解释,除了电源插座地线与火线相接(且同时电源没有真正接地)这种小概率事件在短期内发生在一个品牌、一种产品身上让人怀疑外,其它解释并无不通。笔者也曾参与处理和鉴定类似的事件,海尔所述的类似情况并不少见。其实即便海尔的解释是真实的,从专业角度说仍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东西。从我国现行标准角看,大多都限制了O类电器甚至OI类电器的存在。然而对于I类电器,如果用电环境没有真正的接地,这种形式接地实际是使电器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换句话说,我们现在的标准是和国际接轨了,但是对于用电环境没有和国际接轨的地区(许多农村和一些城市),按标准将O类改作I类的电器,危险实际是增加了。笔者自己就见证过多起因地线带电引起的事故或质量纠纷。其中有外部电源火线与地线的意外连接,也有器具内部电源线与地线的意外连接。海尔之所以提出“防电墙”,也是基于这种考虑。这两年国家大力推进家电下乡,而农村用电环境上的安全隐患也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因此有:8 c+ F) \( b9 @/ g# K
    问题思考一:面对上述的实际情况,我们的标准是否应当一刀切地向国际标准靠齐,禁止或限制O类、OI类电器?
" ^+ `6 T/ P9 s* @$ B    问题思考二:能否将使用漏电保护器做为电器电击防护的一个类别?
! o8 I9 z  }0 {* J3 [4 O2 g    问题思考三:在电器日益普及的今天,谁来关注和推进农村的用电环境标准化?: b+ Z  L5 @/ ]: |  |5 I0 S+ e1 z
    问题思考四:安规关注的不仅是具体的产品,它还应当包括产品的使用环境。针对本例就包括供电质量和用电环境。这应当也是一种产品,这个产品的质量谁来监督?
作者: 豆浆油条    时间: 2010-9-9 13:31
这位兄台说得有道理
作者: 游,天崖    时间: 2010-9-9 13:34
支持楼主的四点提意,农村用电环境标准化迫在眉睫
作者: lareli    时间: 2010-9-9 13:41
没办法农村的电不可能像城市一样# I7 W0 ], J1 M1 P, u
买农村的最好做的电压范围宽点
作者: lanxiao0493    时间: 2010-9-9 14:19
现在农场用电基本上是两相电,没有零线一说。插座也谈不上接地了
作者: 上将军    时间: 2010-9-9 15:36
全部器具改为2类结构
作者: rick.xiao    时间: 2010-9-9 16:32
站在安全的角度上考慮,我不贊成樓主的這個觀點.
& v5 G0 n& f# S9 S% {. a這种用電環境在中國農村是一個相當普遍存在的問題而不是特例;
2 O/ M3 y, e" e針對已經可以顯著預見的危險,如果按照防護安全的基本要求;制造商有責任也有義務在產品顯著位置標示"此產品不適用于未含接地防護的電網"之類的警告語,如果這樣一來用戶在購買時可以避免大部分的悲劇;但是如果企業只是在銷售時模糊缺陷而在事故發生後一味地強調用戶環境是否有點欲蓋彌彰?" W4 j+ I2 k9 V, X
家電下鄉企業都很積极,為了爭取更大的利潤;家電下鄉下的就是以中國農村為主,而農村用戶購買了之後發生事故然後再來解釋一句"你們的電網根本就不適全我的產品,你購買我產品首先就是你在犯錯"?那換句話來說銷售時原本就是建立在無視安全和責任的基礎上?
# ]' W; r; f6 j就好像比亞迪汽車在東北市場上銷售的批次發動機故障,等市場上車主全部出了問題,直到例如長春市遍地開花的銷售網到最後只有一家未解除合作時,比亞迪除了剛開始的15輛更換發動後概不受理,這時再出來解釋東北地區的低溫環境不適合此發動機,原因是汽車"水土不服"?/ q3 i9 x" `* G. H; h
個人覺得歐美一些國家當然首先承認國家做出了比較完善的法規體系來約束外,安全的立法和糾紛的處理優先會考慮產品用戶站在他們的立場上解決和杜絕問題,同時兼顧社會責任和現有行業技術,我覺得這個做法值得我們考慮;) e/ p9 b8 W3 `% G3 F' E
例如麥當勞的杯子上甚至醒目寫上"高溫防止燙傷"之類,那都是花幾百萬美元買來的教訓;更何況是直接關系到人身生命安全?
作者: zys770    时间: 2010-9-10 10:31
农村一般的接线都是自己找个接的,地线有没有接也不清楚,) {1 u0 C- x3 N$ ^# t
对防触电意识不强,
9 G8 F) s8 ~* [3 ]如果农村的电改由专业人员来安装就好了,
' r3 {! @/ z  a: X最后再由某职能部门验收后才能用
作者: awen    时间: 2010-9-10 20:13
引用第7楼zys770于2010-09-10 10:31发表的  :4 ]7 A2 G, D+ D  F/ h4 G/ B/ M
农村一般的接线都是自己找个接的,地线有没有接也不清楚,
  p% }, K5 d& g% m对防触电意识不强,7 U7 {; _2 u2 x% R0 P' b5 y1 Y
如果农村的电改由专业人员来安装就好了,
* y7 [4 e# T0 W2 r3 }最后再由某职能部门验收后才能用
就是啊,如果由一个连字都不认识的人来安装,即使标了警告语也无济于事。更何况很多人只认得插座插头,跟本就不知地线是啥。
作者: 安规浩子    时间: 2010-9-11 08:48
从事了安规之后,我有一次回到老家农村就到各家逛了一下,非正式统计80%的家庭都是两相电,少数带有地线的也是随意埋了块铁到地下就算了。6 B4 \( b, h0 m% d' d  ]( d
我家也是,所以我给老家买电器,尽量都挑二类的来买。
作者: caballo3157    时间: 2010-9-11 09:20
引用第6楼rick.xiao于2010-09-09 16:32发表的  :8 O9 S0 J; A" I! t( B! D  x
站在安全的角度上考慮,我不贊成樓主的這個觀點.
2 c8 Q9 H, q* ]0 g, ?+ X8 Z- {這种用電環境在中國農村是一個相當普遍存在的問題而不是特例;! ?, Y! G! y( `' e
針對已經可以顯著預見的危險,如果按照防護安全的基本要求;制造商有責任也有義務在產品顯著位置標示"此產品不適用于未含接地防護的電網"之類的警告語,如果這樣一來用戶在購買時可以避免大部分的悲劇;但是如果企業只是在銷售時模糊缺陷而在事故發生後一味地強調用戶環境是否有點欲蓋彌彰?% I: _" N4 ^: g# U
家電下鄉企業都很積极,為了爭取更大的利潤;家電下鄉下的就是以中國農村為主,而農村用戶購買了之後發生事故然後再來解釋一句"你們的電網根本就不適全我的產品,你購買我產品首先就是你在犯錯"?那換句話來說銷售時原本就是建立在無視安全和責任的基礎上?) U6 o* V: B! G$ C& m
就好像比亞迪汽車在東北市場上銷售的批次發動機故障,等市場上車主全部出了問題,直到例如長春市遍地開花的銷售網到最後只有一家未解除合作時,比亞迪除了剛開始的15輛更換發動後概不受理,這時再出來解釋東北地區的低溫環境不適合此發動機,原因是汽車"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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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W" A0 t, ^7 i2 ~: J$ _1 s      非常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发表。% K' i* A' W% K+ x% i
   
% {+ t( k! ^& G& g& ~8 ~   但是我也请您再思考一下,恰是站在安全的角度,您不赞同我什么呢& T0 W4 r  b1 F2 n  j9 W2 f8 O
   不赞同改进标准让产品按国情做的实际(而不是表面)更安全?还是不赞成从国家角度就应当推进农村或整个社会的用电安全环境?没有这些实际措施,仅在产品上做个警示标识就可以解决安全问题吗?我想不能。这不是真正解决安全问题的办法,还仅是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或推卸责任的一个办法。事实上,现在许多I类电器产品的说明说上已经都有类似的警语:电源必须可靠接地!这能解决问题吗?如果真的做到没有可靠接地I类电器就不得使用,试想现在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电风扇、抽油烟机、热水器......有多少还能在农村使用,家电下乡恐怕也就成了空话。这种情况国家不知道,监管部门不知道吗?- [+ H5 [: w8 u2 ^

4 a6 U. P  Q4 E. _* K4 F( k7 Q7 v: ]. l    电器生产要求强制接地(针那些需要对取消O类、OI类而言)和实际用电场所没有接地的矛盾很时间来就是困扰产品生产企业的一个问题。特别是那些产品需要安装的企业,为了回避这个问题,许多只好不负责安装。因为没有地线,你厂家安装了,等于你承认了可以不接地线(你的警示说明有了也白费),你就要负责。所以出现了第三方——安装公司——给那些自己不会或不能安装的用户安装。产品是用户的,安装条件、环境是用户自己定的,和我安装公司无关。这样一来真因没有地线出现问题,倒霉和麻烦的还是消费者。) p, V, {/ e- z8 A  G' M9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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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要解决或改善这一问题,我前述的观点就是:要想根本解决,应当彻底使用电环境安全化、标准化;解决这一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那么我们的产品就不要强制做I类,要允许O类、OI类的存在,因为在这种条件下O类比I类更安全(当然强制增加漏电保护器也是一种办法). |, _) z7 H: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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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顺便说的是,单纯的没有地线并不会导致触电。触电一定有漏电的地方。没有可靠接地而引发的触电事故有两种情况:一事器具确实有漏电,本来如果有接地,接地把电流短路走了,保护人在触及时不受伤害;现在没有了接地,电流要通过人体与大地形成回路,导致了人体受到了伤害。二是器具并没有漏电,而在电源端火线与地线出现了意外连接,这样再通过器具的地线把电带到了器具外壳可触及的导电部件上,这时人再触及这些部件,就会受到电击。
& X& B4 T% A5 Q5 b. }    对于第二种情况电源端火线与地线出现了意外连接也至少有两种可能:一是用户自己使用的是固定插座在安装或接线时出现失误火线的线头碰到了接地插口(极个别也有直接接错的);二是使用的移动插板,插板的接线中出现了接火线的线头与接地端插口相碰(极端的例子还有插座带电端子与接地端子之间本身绝缘就出现问题)。(这种相碰在使用之初可能没有发生,仅仅是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过小,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尘埃的累积和固定件的松动都可能导致这一距离的进一步减小,直至导通)4 n6 D% Z3 f) V  J9 z. E3 a) N5 ]  k

+ e! F- I6 e: T/ q    本例中就海尔自己的回应看:事故原因是上述第二种情况中的第二种。所以他称“不能带人受过”。因为真正的原因是劣质的插座。我不能确定这一报道属实,也不能确认海尔的回应都是属实。但就事件本身是存在这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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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6 y$ n. t1 @7 W( G) r7 s    可能是惯性思维,会使我们一出现问题就想到用电器,而插头插座市面上的三无产品、低质产品(尤其在农村)会更多吧。另一方面舆论报三无,连个厂家都找不到,当然不如报个知名企业有新闻效应;苦主找三无,更无处可找(本来就“三无”吗),连赔偿都找不到。. G. g5 |* R* g5 ?- C6 B9 s

$ A9 d$ ?4 p0 x; A6 l% f$ b6 ^    以上顺便说的,绝非为海尔开脱。因为事情的真相大家都是看报道来分析猜测。我只是做了另一种可能的分析。
& K0 L% V, j6 Y3 T    重要的是不仅是农村,客观没有地线保证而又有电器消费需求的消费者有非常多,如何满足他们的消费需求又能更好地、更实际地保护他们的安全和消费者权益这才是最需要讨论的。
作者: green_zou    时间: 2010-9-11 11:46
我家也是二类的居多~
作者: zys770    时间: 2010-9-11 13:37
支持国内用二类电器
作者: 绝对零度    时间: 2010-9-11 13:48
不能简单的断定谁对谁错。
" r4 ~9 V' |1 ^7 W; t' s. I2 \! x海尔的产品设计是否本来就有缺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明显的警告标示?
* g$ E/ E! V8 a& o5 z9 P农村的电线铺设是否安全合理?用户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去安装?这都是有关系的。
作者: hdf590    时间: 2010-10-1 20:28
还好,这里的大家都是在讨论技术,讨论问题,没有出现所谓的发展中阶段!; V$ m" _9 n& U2 c, P
说实话,我们这些干活的,所谓技术人员,太多时候力不从心,法规无执行,监管不到,你说的再多,老板们怕吗?* W; ~5 K8 L& t/ [0 J( N# x
再多说,误了发货期,你先走吧 $ Q; q4 b' i2 P4 @8 |0 H. ]
如果,真有一天,中国有企业拿出活生生的案例,被罚的破产,案例放在企业的面前,谁还会敢这么干!
作者: Jerry96    时间: 2010-11-6 14:40
应该在说明书上说明保护接地端的连接要求。
作者: ghostrider    时间: 2010-11-6 15:42
我认为卖电器之前就应该考虑用点环境,
作者: 山炮    时间: 2010-12-25 16:23
这个议题很好,关于下乡电器的安全用电问题值得深思,我国气候条件也复杂,南方的潮湿天气,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93%RH试验明显是不足的,无论是湿度还是时间都不足。乡村用电安全也是个大问题,对于事实要承认,完全可以提出一个特殊要求标准,结合已有的国标,我认为至少如下:过压类别为III级,防污染等级通过IP等级试验重新划分。建议安规网收集资料,搞一个面向公众的技术论坛讨论会,将小圈子的安规事业推向公众,成为一次科普教育。
作者: rickjiang    时间: 2010-12-25 16:56
支持楼主,很有道理啊,还有各位网友的意见,领教了,安规网真是人才济济
作者: sparrow    时间: 2010-12-25 17:21
同意。找到一个好的方法进行用电科普教育,提高农村用电安全。
作者: wanaut    时间: 2011-6-20 16:37
用电环境安全问题的确是令企业很头痛的事,我司近几年来遇到几起类似的事故了
作者: 极品老工    时间: 2011-6-20 16:53
主要还是标委会工作不力,在标准中不提出国家差异。国家对下乡电器的招标工作也没有提出特殊要求。
1 f& k0 U' n# f- Z' h3 ~' Q, A标准化工作任重道远没人理。
作者: jxwyzg    时间: 2011-6-29 22:09
农村是个很大的市场啊。
作者: YangT    时间: 2011-7-29 14:23
是啊,在农村一类的接地失效,确实危险,支持二类
作者: cshuaiqiu    时间: 2011-8-5 10: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arket    时间: 2011-8-6 14:35
引用第14楼hdf590于2010-10-01 20:28发表的  :
. l- y. e/ ?0 y+ ~' A! @# ]还好,这里的大家都是在讨论技术,讨论问题,没有出现所谓的发展中阶段!
4 G- u/ c3 l1 L& Q% ~3 K: k" \$ v# H说实话,我们这些干活的,所谓技术人员,太多时候力不从心,法规无执行,监管不到,你说的再多,老板们怕吗?
" Q9 d! o9 I1 C& P8 u/ m7 U) S再多说,误了发货期,你先走吧
" d7 f4 a: ~0 m& o如果,真有一天,中国有企业拿出活生生的案例,被罚的破产,案例放在企业的面前,谁还会敢这么干!
8 `8 q8 M, N- o# ]0 ~' J+ H: p- z1 Z3 x
真言啊!$ ]/ R" x7 w$ D6 {% h4 X
主要病症在於: 市場規範的懲罰力度不夠,利益與風險完全不成比例!
- F# R! \- V& M; ~# Y' [) A2 }1 c' p3 v# R: v& [
就如同那個醉酒駕車,權威部門一再統計,並上各大電視臺廣而告之: 我國每年醉酒駕車造成的車禍超過交通事故50%以上,可是你看有用嗎?只在上升沒有下降!: w5 k9 Y- O4 `( ?, A
前兩天"一周立波秀"中周立波就對此做了分析,語出驚人:"按我國法律,醉酒駕車一般最多拘留15天,罰罰款也就罷了", 中國現在不差錢的的多了,一般不是遇上死者後臺背景的話,賠付3萬至50萬可以了事了,但是一個一個鮮活的生命就沒有了,原因是醉酒駕車夠不上刑事責任受害者家庭也只能自認倒霉.而且據說李剛的兒子也太多., n0 l7 v0 v6 Z$ c9 u1 {) V0 Q6 b
"要是醉酒駕車發生車禍改成刑事責任; 按情節輕重量刑,撞死人的直接槍斃,重傷的判他10-20年,輕傷判5年;對肇事者不準減刑,不許說情,不許保釋,不許法外就醫"如此實施一個月之後,你再統計一下全國到底還有多少人會醉酒駕車.4 {" q! w5 R& c- p

$ I, z9 R) S, h$ S# b; ~估且不說周立波何許人也,所說做法在磚家看來是否科學,但是從現階段的實際情況來看還真是一個行之有效的一劑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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