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规网

标题: 60335-2-29的适用对象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afeguards    时间: 2009-8-3 14:39
标题: 60335-2-29的适用对象问题
各位,IEC60335-2-29:2002的1 Scope中说明本标准适用于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 haveing an output at safety extra-low voltage的充电器,就是说输出电路必须是安全特低电路。我有个疑问,我们的产品额定输出是36V,但是可能峰值会达到44V,这样还能用这份标准吗?& Q. {) B. ^, Q4 f9 q, F; o
因为这里的output并没有说是rated voltage,所以认证公司说必须考虑各种情况下都必须是SELV。如果这个标准不适用,那么申请CE/CB/GS等证书,需要用什么标准?这份标准并没有说output大于SELV时候的标准适用问题。
作者: alger    时间: 2009-8-3 15:52
我想请问你们的输出是可以直接摸到的吗? 如果不是, 而且带电部件与可接触部件距离足够加强绝缘,包括电池充电状态下,我可以告诉你一个办法.




欢迎光临 安规网 (http://bbs1.angui.org/)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