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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跌落测试是否允许将样品复位后再测第二次,第三次。 [打印本页]

作者: xadzkjdxhj    时间: 2022-3-7 18:24
标题: 跌落测试是否允许将样品复位后再测第二次,第三次。
在IEC 62368-1 标准中,对于跌落测试,只是说一个样品需要做三次跌落测试,但并没有其它规定。在实际测试过程中,有时产品在第一次跌落后会有部分外壳裂开(但仍然可符合标准要求)。那么在做第二次跌落测试前,是否可以把裂开的外壳重新装回去后再做呢?/ D. a: Q6 `( V, v2 c& |( M

& F9 [# S" O2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三次跌落是否应测试不同的位置,还是可以测试同一个位置呢?在原IEC60065标准中是写明了测不同位置的,在IEC62368-1中把这个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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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f204    时间: 2022-3-10 10:39
按我的理解,应该是三次测试后,再看样品是否合格,而且每次跌落后,是不允许复原的,不然测3次,就没什么意义了。标准里说了,以最严格的方式跌落3次。那就是可以同个面,也可以不同,但选最严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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