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近期对CQC-C2301-2019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防爆电气》中防爆电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 修改表1-1中防爆电机的中心高/功率段划分;
2. 修改表6-1中防爆电机的工厂界定码;
3. 修改附录A单元划分原则中防爆电机的相关内容;
4. 修改附录B送样原则中防爆电机的相关内容。
二、 实施要求
本次细则仅修订了防爆电机的相关内容,不涉及其他产品通用部分的内容。
本次细则修订不涉及已颁发CCC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
本细则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如有疑问请与产品认证四部工程师联系(010-83886463/83886099)。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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