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0-04-28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18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2020年第18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优化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根据历次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调整情况,在不改变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范围的基础上,对目录内部分产品种类进行归并和优化。优化后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3种产品,现予公布。 为便利各相关方准确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重新修订《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见附件),一并予以公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14年第45号)同时废止。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4月21日 - S. @8 d4 M+ n ; {. l6 f' z7 ?' _& {6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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