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类别 | 单元划分 | 认证依据 标准 | ||
消防车 产品 | 1 罐类消防车申请单元划分 1.1不同生产企业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1.2 专用装置主要结构不同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1.3 专用装置主要参数有一处以上不同时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X, N+ G9 q5 L) f/ l 1.4 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相差大于20%或发动机功率相差大于30%的消防车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K2 o* T9 h2 } 2 特种类消防车申请单元划分 2.1不同生产企业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4 M* j% s, w$ S: |9 ^4 r# A6 t 2.2专用装置主要结构不同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2.3 专用装置主要参数变化大于20%时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2.4 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相差大于20%或发动机功率相差大于30%的消防车不能划在同一单元。2 k+ M/ C/ C4 c5 Y 3 举高类消防车申请单元划分 3.1不同生产企业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2 ^$ z& _7 y4 G- I4 ?, P( s 3.2不同分类代号(DG、YT、JP)的车辆,不能划分在同一单元。 3.3最大工作高度不同的举高类消防车不能划分在同一单元。 3.4臂架(梯架)结构型式和转台安装位置不同的车辆不能划分在同一单元。 3.5底盘最大允许总质量相差大于20%或发动机功率相差大于30%的举高消防车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 GB7956.1 GB7956.2 GB7956.3 GB7956.6 GB7956.12 GB7956.14 GA39 1 G& P" v U9 F+ s! U8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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