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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灯具及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18099-2013和GB18409-2013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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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nw_007
时间:
2014-8-5 12:24
标题:
关于汽车灯具及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18099-2013和GB18409-2013的有关要求
发布时间: 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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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灯具和整车认证依据标准GB18099-2013《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和GB 18409-2013《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13年9月18日发布,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相应的旧版标准GB18099-2000和GB 18409-2001。现将执行上述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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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申请认证的灯具和整车产品自2014年7月1日起需按照GB18099-2013和GB 18409-2013标准要求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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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2014年7月1日前已获证的上述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在2016年7月1日前,依据相应新版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换版工作。换版时,对于非灯丝灯泡光源的侧标志灯和红色侧标志灯,需补做配光试验,其他产品换版时无需补做差异试验。 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6年7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或未转换为已停产车型维修部件证书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6年10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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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2014年7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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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部和我中心上报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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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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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CQC产品认证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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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http://www.cqc.com.cn/chinese/gkwj/rzbzxx/bzhbxx/webinfo/2014/08/14070997747405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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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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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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