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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顾客购买帅康牌燃气灶 拆开后发现为2006年生产 [打印本页]

作者: town21    时间: 2013-3-19 12:49
标题: 顾客购买帅康牌燃气灶 拆开后发现为2006年生产
  中新网哈尔滨3月15日电 (记者 李柏杨)近日,哈尔滨市民辛先生在哈尔滨市大商电器和兴路店帅康品牌专柜购买了型号为98—A6燃气灶,辛先生回家使用时发现燃气灶开关接触不良以及火焰小等毛病,当他拆开燃气灶后发现其标注的生产期为2006年10月28日。) ]9 b: b! C; N% f1 M
    顾客辛先生告诉记者,2月7日,自己在哈尔滨市大商电器和兴路店购买了型号为98—A6帅康牌燃气灶,帅康销售人员告知其没有现货,只能购买柜台上的样机,当时并未告知商品的生产日期,只是许诺无任何质量问题。当自己回家后拆开才发现燃气灶的生产日期为2006年10月28日,为六年前生产商品。
1 k! p/ D' a  |" g! ^4 k    辛先生表示:“我很质疑六年前生产的库存商品是否会因元器老化等问题造成潜在安全隐患,在购买此商品时商家并未告知此商品为六年前生产,如果知道生产日期为2006年,我是一定不会买的,这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潜在安全隐患,让我很是担忧。”
' U% J* k2 P" g& \  o    “自己就此事向黑龙江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咨询,其工作人员认为存放了近7年的燃气灶肯定存在原器件老化问题,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最好去检测,如果检测部门出示合格证书了,就可以放心使用。”消费者辛先生如是说。
7 a, i# d/ B0 B+ c9 r4 n2 i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帅康集团总部,帅康集团宣传负责人刘佳欣告诉记者,帅康集团一直注重品牌形象,其生产的燃气灶无质量问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燃气灶具判废年限为八年,使用到期的灶具要及时更换。判废期是从产品售出当日起算。如果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产生质疑,可以通过进行检测等方法来判定。
6 T) a3 @6 p7 z! s" v, D( K    哈尔滨市工商局消保处王处长表示:“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或检测方式维权,并且检测费用是由商家承担,由质检部门实施。! i8 M' B& m. t. I
    哈尔滨市质监局燃气部的工作人员唐先生就此事回应记者:“这种情况下燃气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我们也不好说,需要考虑燃气灶的储存条件,如果储存条件不好,就可能使得燃气灶的使用安全存在隐患。”
# ?$ [5 C5 {5 \- H, J    哈尔滨大商电器采购经理桑宏伟就此事表示:“目前,国家和商家对于可出售电器的库存时间没有相关界定和管理办法,但库存时间长的机器不影响保修,保修期从发票日期算起,如果顾客检验出有质量问题,可以根据国家三包法退换修理。”& D: }4 w9 \5 G3 Q

+ J- o: j% C. c% R- j; l3 V    辛先生表示:“样机可以销售,但样机竟然是近7年前的存货,自己不能理解。尤其是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燃气灶具,更不能接受。我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协商此事。”(完)9 _! i- q3 M4 u# Q* n# ?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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