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34号公告
认监委2011年第34号公告
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保证认证活动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对2005年6月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11号公告,以下简称旧版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新版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认证实施规则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各机构应尽快依据新版认证实施规则修订管理体系文件,并做好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和GB/T 19630-201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宣贯。 二、自2012年3月1日起,认证机构对新申请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及已获认证企业的认证活动均需依据新版认证实施规则执行。 三、国家认监委2005年第11号公告自2012年3月1日起废止。 附件: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9:2011).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ggxx/551782.shtml
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2号公告《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认监委2012年第2号公告
关于发布《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的公告
根据《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7号)、《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第34号)规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各认证机构已认证产品的基础上,按照风险评估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目录》,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获得认证,但不在《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的认证证书,证书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附件:有机产品认证目录.doc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ggxx/5517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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