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12-2-14 21:24

欧盟塑料及首饰含镉禁令生效

欧盟对若干类产品实施的镉禁令已于2012年1月10日起正式生效,涵盖范围包括塑料、首饰和焊杆。
在欧盟销售的首饰含有高浓度镉,尤以从亚洲进口的人造首饰为然,欧洲委员会对此十分关注,故予以立法管制。有证据显示,镉可透过皮肤或口腔接触而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并可诱发多种癌症、肺部疾病及肝病。
因此,欧盟禁止镉含量以重量计超过0.01%的首饰投放到市场,这些首饰包括金属珠子、手镯、项炼、戒指、穿孔首饰、手表、手带、胸针及袖扣等。古董首饰不受禁令影响。
此外,禁令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所有塑料制品。自1992年起,欧盟已禁止大部分塑料制品含有镉。不过,由于当时缺乏其他代替物料,聚氯乙烯内可以含有镉。其后,聚氯乙烯生产商已找到代替品,并自愿放弃使用镉。
自2012年1月10日起,所有投放到欧盟市场的首饰及所有塑料制品,镉含量以重量计不得相等或超过0.01%。
虽然如此,回收及重用低镉含量的聚氯乙烯废料可获得豁免,但只供有限范围的产品使用,如建筑产品。产品投放到市场前,必须贴上专用标志或附上“含有回收聚氯乙烯”字句,让使用者得知这些回收的聚氯乙烯含有镉。
最后,新禁令亦适用于焊杆。焊杆是用于高温金属焊接的软金属棒。消费者通常用于制作模型火车及汽车。研究发现,含镉的焊杆在加热后会释出烟雾,吸入体内可引致危险。若干供国防及航空航天工业等使用的专业用途焊杆则不受禁令限制。
这项禁令于去年出台,载于第494/2011号法规内,而相关的3项限制已纳入第1907/2006号法规附件XVII内,涉及化学品的注册、评估及许可问题,一般称作《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法规》。第494/2011号法规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134:0002:0005:EN:PDF。

来源:香港贸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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