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12-1-13 13:52

液化气瓶超期“服役”藏隐患

    居民不知液化气瓶有寿命 生锈后多卖给废品回收人员

    液化气瓶超期“服役”藏隐患

    □ 莫 言 李京鹏 杜树元

    据山东省烟台市质监局的数据显示,烟台市虽有部分居民家中通上了天然气,但仍有100多万液化气瓶在流通使用,且烟台有一批液化气瓶今年起已达到报废期限。调查发现,不少人不知道液化气瓶有专门的使用年限,更不知道要定期送检液化气瓶。对于用旧锈蚀的气瓶,一些居民多将其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却不知,这一连串的行为,其实是给自己给其他人带来了安全隐患。

    液化气瓶应按时送检

    烟台市莱山区孙家滩小区因不通天然气,不少居民都自己灌装液化气做饭。居民李女士说,她家的液化气瓶是上世纪90年代就买了,“大概十几年了吧,用气的时候打电话让人拉去灌气,之后再送回来,一直都用得挺好的。”李女士说,周围的邻居有的用的是液化气公司的液化气瓶,有的是从旧货市场买来的旧液化气瓶。从来没考虑液化气瓶的使用寿命,只要锈蚀得厉害了,就直接卖给废品收购人员。

    笔者从烟台市质监局了解到,液化气瓶的正常使用寿命一般为15年。液化气瓶出厂后12年内每4年要检测一次,此后3年检测一次。超过15年的液化气瓶必须报废,逾期未检验的液化气瓶应送山东省特检院烟台分院气瓶检验室检验。且气瓶定检价格也不贵,每次一个家用液化瓶仅收34元钱。按照4年一次算,一年只花几元钱。经过检验的液化瓶,在瓶口处有一个检验合格标牌,上面会注明检验时间和下一次应该检验的时间。

    到期液化气瓶应到专业部门报废

    1月4日,笔者在烟大市场、南洪街等小吃街看到,一些小吃摊位的旁边多放着液化气瓶,但不少液化气瓶的周身已遍布锈迹和油渍,连生产日期等信息也看不清楚。瓶口处,也没有质监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据了解,当地使用液化气瓶的居民,也多不知道液化气瓶还有定期检验一说。平日里发生漏气,如果是自己的气瓶就找人换个阀门,是液化气公司的就去换个气瓶。

    山东省特检院烟台分院气瓶检验室的工作人员介绍,液化气瓶涉及到居民安全,必须强制检验。一方面是检验瓶阀是否漏气,另一方面要对液化气瓶进行焚烧、水压试验、除锈、气密试验等。每年送检的都只有液化气公司,但液化气公司也不能达到100%送检,而送检的居民几乎没有。“如果居民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服役的液化气瓶,就很容易发生危险。”

    据介绍,超过15年年限后,家用液化气瓶要送到质检部门进行专门处理。“一些居民把液化气瓶卖给收废品的,收废品的再自行切割,很容易发生爆炸。”气瓶检验室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若居民家中的液化气瓶超过了年限,一定要送到质监部门报废。质检部门会将液化气瓶先放到焚烧炉中焚烧,燃尽里面的气体,然后再进行破坏处理。处理后居民就能够带走气瓶卖废铁了。

    据介绍,目前居民家中所用的液化气瓶分两种,一种是液化气瓶护罩焊接在液化气瓶体上,另一种是液化气瓶护罩用螺丝固定在液化气瓶体上。后一种液化气瓶1996年10月1日就不允许制造了,目前还在使用的肯定是超年限的。而在气瓶的护罩上,都标有出厂日期等信息,居民可以根据制造日期判断家里用的液化气瓶是否超年限。此外,居民还应看清液化气瓶口处的检验合格标牌,如果没有,那就代表这个液化气瓶没有检验过。

    《中国质量报》

guanito 发表于 2012-1-14 11:41

换得很勤,每次收费,但可能有涂装回用的隐患

贺小梅 发表于 2012-1-14 11:56

唉,用电吧

catfelix 发表于 2012-1-14 12:08

安全隐患啊,因小失大,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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