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2012年1月1日强制执行能效等级方案
根据俄罗斯2009年11月23日推出的N261-FZ联邦法案“关于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联邦修正条例”和基于2009日12月21日推出的N1222政府法令“所有在管制范围内的产品,必须标示含有其能效等级的信息”。2012月1月1起,该法令将正式生效,液晶显示器(LCD Monitors)、电脑显示器(Computer monitors )、打印机(Printers )和复印机( Copying machines )必须标示能效等级,且该标识使用语言为俄语,可单独标示于产品本体上,也可以标示于Label中。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1.11
楼主有没有相关的官方文件啊?或者在哪个网站上客户看到官方通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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