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_suwei
发表于 2012-1-10 14:42
bujust 发表于 2012-1-10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jia_suwei, 既然你的产品组件有UL的认证,表示可以计入美国。
插头和尾插部分满足美国市场的外观和电压要求 ...
了解了,谢谢!
黯然风起
发表于 2012-1-11 10:34
个人意见,应该三者一致。
证据什么的,暂时还没找到……
jia_suwei
发表于 2012-1-11 11:07
黯然风起 发表于 2012-1-11 10: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意见,应该三者一致。
证据什么的,暂时还没找到……
呵呵,要找的就是证据啊!
jia_suwei
发表于 2012-1-11 11:11
dkzenghaibo 发表于 2012-1-10 11: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個人認為整個組件是UL認證就好了, 本身你就是以組件出貨就沒有問題。
感谢兄台好心帮助,还问了UL,我司整个组件是有UL人证的,只是我们现在卖向美国,插头也有UL 人证,但是只有加拿大的CCN,没有美国向的,我就是想知道这样的话,出口到美国有没有问题。
igogogo888
发表于 2012-1-14 09:14
看各位讨论的多激烈,安规网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