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12-1-7 19:41

台湾地区制定补血草属品种试验检定方法

2012年1月3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粮字第1001051498号令,制定“补血草属品种试验检定方法”,并自即日生效。
补血草属品种试验检定方法
一、本检定方法依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组织及审查办法第八条规定订定之。
二、本检定方法适用于蓝雪花科(Plumbaginaceae)补血草属(Limonium)品种及属内杂交种之营养繁殖品系。
三、检定机构之委任或委托,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依植物品种性状检定及追踪检定之委任或委托办法之规定办理。
四、品种栽培试验性状检定之要项如下:
(一)栽植地点:台湾南部地区。
(二)栽植时间:每年十月起至花期结束。
(三)检定材料:
1、苗送达日期为九月中旬,具十片以上叶片之营养繁殖株数检定品种及对照品种各二十五株。
2、申请者所提供之种苗,外观必须是健康、具活力,且未遭受主要病虫感染,并不得经任何药剂、人工温度、日长等处理。
(四)栽植环境:于田间进行为原则,如因表现品种特性需要,则应参考品种说明书提供之栽培注意事项处理,以维持植株正常生长。
(五)栽培管理:采单行种植方式,株距五十公分栽植,其余栽培管理依补血草属惯行栽培法进行。
(六)试验设计:田间设计采用完全逢机,取十株调查。
五、试验期间以完成一个生长季之试验观察检定为原则。必要时,得由检定机构提经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决定延长之。
六、检定地点以检定机构之所在地为原则。
七、性状调查应依补血草属品种性状表(如附件)所列规定办理。
八、对照品种应为可取得之已公开品种,选取性状最接近者,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九、申请品种之主要性状为对环境逆境或病虫害之抗耐性等特殊性状时,检定机关应依其特性拟订检定计划,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十、申请品种可区别性、一致性及稳定性之认定,应由检定机构完成检定报告书后,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
十一、性状检定过程如有疑义,应由检定机构或审议委员会参考相关国际规范处理。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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