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d2008 发表于 2012-1-6 07:54

卫生部长批以药补医是毒瘤 300县今年试点取消

取消“以药补医” 300县今年试点 卫生部表示,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卫生部部长陈竺昨日在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为取消“以药补医”列出时间表:今年先行在300个县试点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毒瘤之一”“以药补医”腐蚀了队伍“如果要问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最需要革除的机制弊病是什么,我想,多数人的回答是:以药补医”。昨日会议上,陈竺将“以药补医”形容为“一棵树上的两个毒瘤之一”。他说,目前,药品收入仍然是补偿的重要渠道,但“以药补医”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了药品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行为,腐蚀了队伍。陈竺说,争取“十二五”期间在全系统稳妥有序地革除“以药补医”弊端。“今年先行在300个县试点推开,力争2013年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毒瘤之二”改革“按项目收费”挂号费、CT费、X光费……到医院看过病的人,对这些收费并不陌生。在陈竺看来,按项目收费是“树上的另一个毒瘤”。陈竺说,按项目收费和以药补医是结合在一起的,是导致大处方、滥检查问题的根源。“目前,我国支付制度改革条件已经成熟。”陈竺表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率先推行新农合的支付制度改革。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医保、物价等相关部门协调,确定适应不同层次医疗机构、不同类型服务的支付方式,用“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单元、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替代按项目付费”。【医保整合】新农合医保整合需审慎决策在多地被报道出新农合将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后,昨日,卫生部部长陈竺说,整合需科学论证、审慎决策,并征得国务院主管部门同意。目前,广东省只有5个市实行新农合。报道显示,天津、杭州等地也出现了不同形式的新农合与居民医保整合。陈竺说,这必然涉及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体制问题。他表示,在大卫生体制下统筹保险制度和服务提供管理,有利于实现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费用控制。但考虑到目前管理现状,制度整合之后,也可实行相关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合署办公”的形式。“从基本国情看,多数地区应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保持现有管理体制不变,维护制度的稳定运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陈竺说,2012年,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将提高到240元,各地区要从新增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建立省级统筹基金,用于重特大疾病保障,并与医疗救助有效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年底前,全面实施儿童白血病等8个病种的大病保障;还要在1/3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12种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陈竺表示,2012年,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300元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于6万元。【医患纠纷】医患纠纷将引入第三方调解卫生部部长陈竺昨日提出,要建立健全专门机构接受和处理患者投诉,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维护医患和谐的作用,要创造条件普遍建立第三方调解、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等处理医患关系新机制。陈竺说,随着医改的推进,医疗执业环境和医患关系有向好的趋势。但是,近期一些严重医患纠纷事件提醒我们:改善医患关系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并且需要医患双方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医疗卫生工作者尤其要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争取患者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希望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医患关系在“十二五”期间有根本好转。

wwnw_007 发表于 2012-1-6 08:16

经济利益的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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