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如烟 发表于 2011-10-31 11:10

引用第8楼山炮于2011-10-30 23:46发表的:
我的意思是那里说得不对。
留给各位思考,此点删除。

小虎 发表于 2011-12-6 17:10

还不是很明白哇

天涯1 发表于 2011-12-7 19:28

两层胶带不是照样可以作为加强绝缘的么?

yearl 发表于 2011-12-7 19:35

引用第12楼天涯1于2011-12-07 19:28发表的:
两层胶带不是照样可以作为加强绝缘的么?
29.3.2中有说明。

lanfeiyuner 发表于 2011-12-7 19:38

引用第1楼往事如烟于2011-10-28 18:32发表的:
熟悉下面的概念后,就不是问题了:
1)基本绝缘:施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的防触电保护的绝缘。如内部导线,裸露电气连接处的热收缩套管等。它有耐温和高压测试的要求。
2)附加绝缘:在基本绝缘损坏的情况下,为了防止电击在基本绝缘之外使用的独立的绝缘。如裸露导线处特意增加的隔离挡板。要求穿通绝缘材料的厚度至少1毫米。
3)双重绝缘: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两种绝缘组成的绝缘系统。
4)加强绝缘:施加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的绝缘系统(无法做到双重绝缘和附加绝缘),提供的防触电保护程度,如果以IEC/EN 60335标准规定的条件,相当于双重绝缘。这种单一的绝缘系统要求穿通绝缘材料的厚度至少2毫米。
.......
这个是60335的要求,信息产品要求不一样的。

revenqiu 发表于 2011-12-7 22:24

EN60950里面对绝缘厚度的要求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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