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11-10-17 12:22

黑医生野蛮帮孕妇引产 致胎儿断臂、产妇休克

南方网讯 记者李晓敏 通讯员 吴伟明无证行医而且擅自为孕妇引产,导致胎儿手臂扯断、孕妇休克住院。近日,未取得医师资格却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的“黑医生”肖某,被南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0年12月5日,已怀孕4个月的被害人路女士在朋友介绍下,到肖某所在的私人诊所做引产手术,肖某的同事对路女士进行检查、开药和打针,并诊断胎儿会自动出来。12月7日,因胎儿未自动出来,被害人路女士再次到诊所打针、开药。
事过4天后,见胎儿仍未出来,肖某便决定为被害人路女士做引产手术,肖某明知自己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擅自用镊子和手伸到被害人子宫内为其做引产,导致被害人路女士因疼痛难忍而不得不终止手术。后又进行第二次手术,犯罪嫌疑人肖某用镊子和手将胎盘和胎儿组织从路女士体内掏出,却导致胎儿手臂被扯断,路女士休克住院。经法医鉴定,路女士子宫穿孔,直肠和结肠大面积撕脱,损伤程度为重伤。事后,犯罪嫌疑人肖某慌忙潜逃,于今年9月份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于9月26日被检察院批捕。检察机关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除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方网)

wwnw_007 发表于 2011-10-17 12:37

医生是种特殊的职业,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要求其资质。否则病人如何放心得下呢?例如现行的点滴,不打点滴的医生不多。其实大多医生知道此有害,却为之!目的、医术可知!

山炮 发表于 2011-10-17 12:44

很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只能告诫他们选择时要注意。

Andy.Yang 发表于 2011-10-17 13:11

should be considered and monitored by our damn government...

kovkye 发表于 2011-10-17 13:31

不打点滴的医院不多,不开药的医院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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