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11-10-17 12:17

10月大女婴治感冒死在医院 医生撕掉病历改病历

 南方网讯 见习记者冯建奎 前日晚10时30分许,一名10月大女婴在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医治死亡。事发后,家属突闯办公室,找出多张被撕毁病历页,拼接后发现,院方所提供病历比撕毁病历多出“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一项,另有大量内容存在前后不一致。截至昨日晚,死者家属的多个疑点仍未得到答复。  女婴治感冒死在医院
  据女婴家属周女士称,10月8日,才10月大的孩子羽菲突患感冒,并伴有高烧。于是就带孩子到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诊治,拿了些药回去。但羽菲的病并未好转。10月9日上午,根据医生建议,女婴羽菲住进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但高烧并未减退。前日中午12时许,羽菲症状突然加重,出现干呕及呼喊状况。但主诊赵医生赶来查看后告知家属,孩子症状属正常现象。因羽菲的反应越来越严重,且并无减退迹象。另一医生胡晓波赶来诊治,发现情况紧急,遂对女婴进行抢救。但却未出现好转,10月大女婴于前日晚10时30分许死亡。
  “孩子死亡后,原本抢救的医护人员赶紧离开病房,进入办公室,我们随后跟去,办公室的门却被锁住,我们无法进去。”据女婴母亲徐女士称,在一再强烈要求下,医生终于打开办公室的门,其与家属赶紧查看办公室的角落,最终在垃圾桶、角落和窗外发现不少被撕毁的纸。将捡到的纸拼接后,得到了两张较完整的A 4纸。内容就是女儿羽菲的病历,并有医生的签名。
  随后,死者家属将手中拼接的病历,与孩子被宣布死亡后院方提供的病历进行对比,发现原始病历仅有支气管肺炎一项,但院方提供的病历却诊断有支气管肺炎及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两项。另外,病历内容及所用药经对比,也存在不一致。
  工作5年被医院称为“刚毕业”
  医疗纠纷发生后,院方称,主诊的赵医生系刚毕业大学生,所撰写病历,上级医生还会进行修改,修改前的无效故撕毁。对于患者死因,医院的死亡诊断称,“支气管肺炎,感染中毒性休克,脓毒血症,多器官功能衰竭。”
  但昨日下午,南都记者了解到,该院赵医生已经在此院工作达五年之久,并非刚毕业大学生。
  “孩子死亡后,医护人员肯定是在办公室内撕毁、篡改病历。这是严重蒙骗普通老百姓不懂医学知识。”徐女士称。据死者另一家属周女士称,目前,他们已经将两份病历送到了老家浙江的一家医院,希望能得到专家的帮助。对于赔偿及责任鉴定,院方则称,最终结果还需要司法部门和权威机构等第三方鉴定。

town21 发表于 2011-10-17 12:18

 南方网讯 见习记者 冯建奎 记者文婷 本月11日晚,一名10月大女婴因发烧在龙岗妇幼保健院医治无效死亡,死者家属向记者反映,女婴死后医院存在上级医生“撕改”写有病历的纸张的情形,而家属拼合的纸片与病历有多达9处不同。医院承认撕毁重写,但称不存在窜改,称撕毁的是“草稿”,上级医生有权修改下级医生所写病历,并非违规。前日,该院通报《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姜羽菲医患纠纷事件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内容显示,院方仍认定仅存在“对病情危重情况告知不及时”一项责任。  11日晚,死者家属在医院垃圾桶等多处找到碎片,拼接出两页基本完整的病历,且均有该院医生签名。家属还拿到了医院出具的“官方”病历。
  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前日公布《关于姜羽菲医患纠纷事件的报告》,表示“撕毁的草稿与现有病历内容一样,只是把诊断漏写补回”。而根据家属拼接的被撕毁病历,将其与院方出具的病历对比,可以看到在数据、诊断、结果等表述上存在较大出入,共有9处不一致,既有数据的改变,也有病历表述的添加、删减。例如,在撕毁纸片上,有“今日未再呕吐”字样,但病历上却被表述为“呕吐数次”,表述截然相反。
  10月11日晚10时30分许,女婴羽菲被医院宣布死亡。但就在此之后,按照该院说法,上级医生仍在“修改”下级医生的病历“草稿”。
  “此时再修改病历,对孩子的挽救没有一点价值了,这样做只有一个可能———窜改证据。”徐女士说。医院则否认这一说法,称属于对死者病历进行“归档”。此外,院方坚称,上级医生有权修改下级医生所写病历“草稿”,并非违规。并表示在事件中仅存在“对病情危重情况告知不及时”一项责任。
  医疗纠纷发生后,院方称,主诊的赵医生系刚毕业大学生,所撰写病历,上级医生还会进行修改,修改前的无效故撕毁,又指“2处以上涂改要重写”。
  对于如何维权,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专家建议徐女士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龙岗妇幼保健院郑院长也希望通过事故鉴定来确定责任。
  目前,女婴家属拒绝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律师病历无“草稿”说法
  被撕毁病历均有该院医生签名,院方也承认死者家属手中病历非捏造,系该院医生所撰写。但在《报告》中认定“撕毁的纸片为病历草稿”。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专家称,并无病历“草稿”一说。
  其它医院未听说“2处以上涂改要重写”
  对于“三级医生负责制,按病历书写要求超过2处以上涂改要重写”的说法,深圳儿童医院新闻发言人向南都记者称,从未听说过这样的规定。而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质检科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医生的处方涂改三次必须作废”之规定,是相当陈旧的规定,在2006年已自动作废。
(南方网)

wwnw_007 发表于 2011-10-17 12:26

感冒如何能让小孩子离去?是否病情没有搞明白?前些时间我们这边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感冒打点滴,回家路上(好象如此说法)离去的。

wwnw_007 发表于 2011-10-17 12:27

后来听说是手足口病引起的。当时也正是高发期间。

ican8848 发表于 2011-10-17 14:55

无良医生乱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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