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条例附录I
2011年8月20日,欧洲委员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对欧盟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条例(EC No 689/2008)附录I的修订。修订主要考虑到近期植物保护、生物灭杀剂和REACH法规的变化。修订内容包括将杀虫剂物质丁氟消草、吲哚乙酸、杀草丹、双胍盐和1,3-二氯丙烷加入到须遵循《鹿特丹公约》“事先知情同意”(PIC)程序的化学品清单中;而将吡氟氯禾灵-P物质从清单中删除。上述修订将于10月1日起生效。
《官方公报》内容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215:0001:0003:EN: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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