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纳米成分标示将写入立法
6月24日消息,欧洲议会上周通过一条有关食品标签纳米材料成分标示的临时协议,要求所有以纳米材料形式存在的食品成分必须清楚列入产品成分之内,并在材料前加标“nano”记号。该协议将engineered nanomaterial (纳米材料)定义为:
“任何有意生产的一边或多变维度尺寸在100纳米左右的物质,或由离散的功能部件组成,不论内部还是表面离散,具有约100纳米的一边或多变维度尺寸,包括100纳米尺寸以上但保留纳米级特征属性的结构、团聚体或聚集物。”
协议认定,纳米级特征属性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l 涉及特定大表面积材料的属性
l 特定理化属性,有别于非纳米形式的相同材料
该协议将在7月通过欧洲议会全体会议投票表决,并在随后正式通过欧盟成员国同意。如果该临时协议最后通过立法,食品生产企业可获得3年缓冲期以适应新法规。
详细信息见:http://chemicalwatch.com/7761/eu-member-states-back-draft-nano-food-labelling-agreement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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