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12号公告《关于修订电焊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实施各环节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国家认监委本着“简化认证流程、降低认证费用、便利企业执行”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17号令)的相关要求,对电焊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电焊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修订说明及实施要求见附件。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ggxx/431733.shtml
附件:1.《电气电子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电焊机》(编号:CNCA-01C-015: 2011).doc
2.《电焊机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实施要求及修订说明》 .doc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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