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色食品包装容器须防脱色
日前,慈溪检验检疫局食化实验室对蓝色食品塑料包装袋(PE)进行脱色试验时,发现冷餐油脱色呈阳性,被判定为不合格。着色物质内含色粉(也即是颜料),包括有机颜料、无机颜料、荧光颜料等,其中,除了含可溶性铅、可溶性钡等重金属颜料对人毒害外,合成色素即人工合成的色素色泽鲜艳,着色力强,色调多样,但它又极具毒性(包括毒性、致泻性和致癌性),某些合成色素甚至会危害人体健康,如可能导致生育力下降、畸胎等等,有些色素在人体内可能转换成致癌物质。对于食品包装及容器,我国的GB 9687-1988《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19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6332-1996《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等规定脱色试验应为阴性,日本《食品卫生法 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第3章 器具及包装容器 》、欧洲理事会和部长委员会(社会和公共健康领域的部分协议)AP(89)1决议《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中着色剂的使用》等国外标准规定,着色物质不得在溶液中溶出,进入食品。
为确保着色食品接触材料能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产品出口企业须做到以下几点: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原料、工艺、生产人员等建立相应的质保体系;筹建企业实验室,至少具备对相关产品中脱色试验、重金属、高锰酸钾吸收值、蒸发残渣等基本项目;及时掌握国内外标准动态,如欧洲AP(89)1决议规定,着色剂应在塑料材料和制品中充分融合,从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用适当的方法不能在食品中检测到任何可见的迁移;建立准用着色物质数据库,如,日本曾批准使用的合成色素有27种,现已禁止使用其中的16种;美国1960年允许使用的合成色素有35种,现仅剩下7种。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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