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丙稀酰胺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的限制清单
2011年04月15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 No 366/2011号法规,再次对REACH法规附件XVII——“某些危险物质、混合物和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将2010年03月30日列入第二批高关注物质清单的丙烯酰胺(CAS No.:79-06-1,EC#:201-173-7,CMR物质)加了入附件XVII的第60项。(EU) No 366/2011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101:0012:0013:EN:PDF。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在2011年3月3日的(EU) No 207/2011中删去第44项“五溴联苯醚”和第53项“全氟辛烷磺酸”,但为保持附件XVII的项次一致性,删去的第44项和第53项仍以空白形式保留。所以,该附件共有限制使用物质58类。(EU) No 207/2011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58:0027:0028:EN:PDF。
60. Acrylamide
CAS No 79-06-1
Shall not be placed on the market or used as a substance or constituent of mixtures in a concentration, equal to or greater than 0,1 % by weight for grouting applications after 5 November 2012.
60.丙烯酰胺
CAS No 79-06-1
在2012年11月05日之后,当以物质或混合物的形式其浓度大于或等于0.1%(W/W)时,不可置于市场作为灌浆(材料)使用。
将丙烯酰胺列入附录XVII的原因如下:根据REACH法规第137(1)条的过渡期规定,为保证丙烯酰胺符合(EEC) No 793/93条例作为致癌1类和致畸1类物质的风险达到控制要求;将该物质列入REACH法规附件XVII以便对其在市场上的用途和用量做出限制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相关资料]
丙烯酰胺(Acrylamide)分子式为C3H5NO。在常温下为白色无味片状结晶,易溶于水(216g/100mL)、乙醇、醚及三氯甲烷。丙烯酰胺在酸中稳定性强,遇碱易分解;常温下会分解为二甲基胺,或是受热分解为CO、CO2、NOx。
在造纸工业中,聚丙烯酰胺作为助留剂,补强剂;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则起到助凝剂、絮凝剂、污泥脱水剂的作用;聚丙烯酰胺还广泛应用于增稠、稳定胶体、减阻、粘结、成膜、生物医学材料等诸多方面,在日常穿着的“免烫”衬衣中,也存在有聚丙烯酰胺。
食品中的丙烯酰胺
丙烯酰胺是一种不饱和酰胺,在空气中或紫外线及作用下会发生聚合反应;根据瑞典、英国、挪威的及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的调查研究,高碳水化合物、低蛋白质的植物性食物加热经油炸之后(120℃以上)都会产生丙烯酰胺。丙烯酰胺进入体内后,会在体内与DNA上的鸟嘌呤结合形成加合物,导致遗传物质损伤和基因突变。
厦门WTO工作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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