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wn21 发表于 2011-2-17 12:38

湖北襄阳沃尔玛价格欺诈被罚10万

      继外资零售巨头家 乐福武汉分公司因价格欺诈问题被湖北省物价部门重罚50万元后,昨日(2月16日),沃尔玛襄阳分公司亦爆出被物价主管部门开出了人民币10万元的罚单。

  一位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称:“这是襄阳市物价部门针对价格欺诈行为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据悉,遭到重罚的沃尔玛同样是因为价格欺诈问题,这也是其首次在湖北省内二线城市接到罚单。

  对于零售企业纷纷因价格欺诈而遭受处罚的现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这类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消费者对大型超市的信任危机,涉及企业应对此保持足够的清醒认识。”

  他还表示,零售行业在我国是一个竞争非常充分的领域,出现这个问题“说明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此外,乔新生认为现行 《价格法》存在明显的漏洞,“法律只是对价格标签制度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对如何监管、如何处罚和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等都还没有明确,这需要有关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微博]

ye_lin86 发表于 2011-2-17 12:57

呵呵,外资零售企业,赚的都是国人的钱,退出国门才好呢

山炮 发表于 2011-2-17 13:32

应该是停业整顿,整顿结束后上交整改报告给物价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审查,若需要受检查单位提供补正材料,所有补正材料应一次性提出,并在收到补正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审查,完成报告审查后应当天通知受检查单位安排现场核查,受检查单位提出现场核查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物价管理部门应派人员进行现象物价核查。核查不合格,受检查单位应重新提交整改报告,核查合格,物价管理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批准受检查单位恢复营业。现场核查时应配备足够的人员,现象核查时间一般不宜超过三天,现场核查期间,受检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

sparrow 发表于 2011-2-17 13:39

欺诈行为屡禁不止,也太无视消费者了。愤怒!

安规007 发表于 2011-2-17 14:01

引用第1楼ye_lin86于2011-02-17 12:57发表的:
呵呵,外资零售企业,赚的都是国人的钱,退出国门才好呢
外资零售企业退出国门,呵呵,恐怕你只想到了好的一面吧,坏的一面你想过没有?很有可能到时国企垄断,就像联通移动中石油之类的垄断公司,到时你就知道有外资企业竞争的好处了。

rick.xiao 发表于 2011-2-17 15:02

查實應該馬上整頓,光是罰這一點錢頂什麼用呢?歁詐還是在繼續解決不了問題.

停業整頓派主管機構撤銷其資質重新審查,公開檢討;
然後向受害者道歉,十倍賠償損失並保證以後不再犯,以後如果再被查出類似問題如何處理提交書面保證.

peter2008 发表于 2011-2-17 16:44

沃尔玛不行啊,应该严查

kelvinwen 发表于 2011-2-17 16:49

家乡出这么大的事,看来我要回去做点事儿了。

hensanxu 发表于 2011-2-17 17:19

引用第2楼山炮于2011-02-17 13:32发表的:
应该是停业整顿,整顿结束后上交整改报告给物价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审查,若需要受检查单位提供补正材料,所有补正材料应一次性提出,并在收到补正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审查,完成报告审查后应当天通知受检查单位安排现场核查,受检查单位提出现场核查申请的五个工作日内,物价管理部门应派人员进行现象物价核查。核查不合格,受检查单位应重新提交整改报告,核查合格,物价管理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批准受检查单位恢复营业。现场核查时应配备足够的人员,现象核查时间一般不宜超过三天,现场核查期间,受检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
这种类似的处罚只能是针对国人啦

tsiang123 发表于 2011-2-23 13:52

处罚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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