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nw_007 发表于 2011-2-10 08:52

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2号公告《关于成立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海关HS编码对照协调

时间:2011-01-27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入境验证监管工作需要,我委决定成立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海关HS编码对照协调技术专家组(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TC25),并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章程》开展相关研究和技术支撑工作。专家组的组长、秘书、成员及协调员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海关HS编码对照协调技术专家组名单.doc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ggxx/370482.shtml

zy3618 发表于 2011-2-10 18:13

加强质量监督。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认监委2011年第2号公告《关于成立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与海关HS编码对照协调